装修过程中怎能违约加价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近日,路北区工商局站前路分局12315调解了一起因装修过程中装修公司加价,导致装修不能完工的纠纷,最终双方和解,商家履约。
消费者孙先生近日投诉称,他与某装饰公司签订了室内装饰服务合同,合同中注明包工包料共计7.6万元,完工日期为9月底。但在工程进行过程中,装修公司要求孙先生再加钱才能为其继续装修,孙先生认为不合理而拒绝,导致装修工程不能完工。
接投诉后,工商执法人员立即向该装饰公司负责人了解合同内容、工程进展以及加价原因。工商执法人员介绍,《消法》有关条款规定: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装修公司与消费者签订了正式合同,合同中注明了完工日期及装修内容,装修公司就应当按照合同内容为消费者提供服务,如装修公司出现未履约的情况,消费者有权要求装修公司按照合同履行。经调解,装修公司最终同意继续装修至完工。
(曹瑞云 张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