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央批准,中央组织部2014年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开展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目前工作进展顺利,取得初步成效。日前,中组部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就开展抽查核实工作回答了记者提问。(12月6日《新华网》)
通过中组部负责人回答,让我们深切的了解到,这次在全国推开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下大力度把抽查核实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对党组织是否忠诚老实的重要标志,作为领导干部是否清正廉洁的重要依据,作为领导干部是否“带病”的重要诊断,切实运用到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工作中。
“带病提拔”对选人用人机制极具杀伤,是干部选任之痛。而“带病”的官员,一旦被提拔,势必会在新在岗位,利用更高的职务,更大的权力,形成新的腐败,对党的事业,国家建设,人民利益都是漠大的损害。因此,干部选任必须严防带病提拔,把有“病”之官员挡在晋升的门外,不给其机会升任,不让其把“病根”带到其他岗位、其他领域。
众所周知,犯罪具有隐蔽性,干部违法违纪,更具暗箱性,总不至于明目张胆,招摇过市。而干部违法违纪,无非为名、为利、为享受,总会在其财产状况、家庭成员身上等方面有所体现。但在过去,官员的财产、家庭成员从业等,未形成报告机制,组织上不易掌握。带病”的官员,表面上与他人一般无二,在干部提拔的考察审查时,自然也难于发现问题。这一制度缺陷,让不少“带病”官员瞒天过海,在组织部门眼皮底下,大摇大摆提拔。
应运而生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让干部所谓的“隐秘”曝光于组织人事部门,再配合以抽查,发现报告事项与事实不符者,轻者取消提拔资格,重者以此为线索,顺藤摸瓜,发掘出违法乱纪事实,接受党纪国法惩处。同时,也对官员形成压力,既想当官,又想发财,或幻想借助权力谋取不当利益的想法,必然招致棒喝。
当然,制度再完美,执行不严格,也是纸上谈兵。中组部已为带病提拔“开方下药”了,那下一步就要让“药方”发挥应有作用,成为官员腐败克星,强化审查是关键。不能把报告束之高阁,成为摆设。尤其是拟提拔对象,更要严格审查,仔细甄别,严防蒙混过关,侥幸得呈,确保“药方”见疗效。(剑雪封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