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下午,在南阳通往社旗县的一辆大巴车上,22岁女孩刘乐(化名)在车上遭遇一男子猥亵。在女孩反抗并向大巴车司机求救并要求其报警时,该司机没有及时施救,造成女孩被犯罪嫌疑人拖下车,遭遇殴打。昨日记者从社旗县警方获悉,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15天。(摘自新浪网)
看到这条新闻实在是让笔者气愤。受害者是在大巴车上,车上有司机,车内坐满了乘客,受害者遭人猥亵殴打却无人相助,实在令人费解和心寒。首先,大巴车司机有权利和义务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然而当受害人向司机施救后,大巴车司机居然无动于衷,连最起码的帮助报警都不管,这名司机实在是太失职了。难道他认为他的义务就是把乘客送到目的地就完事了吗?其次,车上的乘客也实在麻木不仁,光天化日之下一名柔弱的小女孩遭人欺负甚至殴打,只要有道德观念的人都会路见不平,上前制止,可是车上乘客却熟视无睹,无动于衷。试想,如果受害者是自家的孩子,他们会不管吗?
无论是大巴车司机还是车上乘客的反映,都折射出当下社会上的一种怪现象,就是老百姓自私自利、胆小怕事、道德观念模糊、缺乏正义感。这种现象着实令人胆寒,因为如果每一个人都变成这样,社会将无正义可存,取而代之的是犯罪分子横行霸道、猖狂作案,最终受害的还是老百姓本身。所以,一方面,社会应当加强治安管理,严厉打击犯罪分子,保证社会和谐安定;另一方面,强烈呼吁加强老百姓思想教育工作,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加强普法教育,正面引导公民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保卫同胞兄弟的安全,真正实现国家团结、稳定。(徐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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