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决策部署,2014年,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进一步加强“裸官”管理监督。截至目前,结合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全国共有3200余名副处级以上干部报告了配偶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情况;对近千名在限入性岗位任职且配偶或子女不愿意放弃移居的领导干部,全部进行了岗位调整。
所谓“裸官”,是指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官员。官员本应当与自己所在国家的人民同享乐共患难,这应当是任何政治体制下对官员的基本要求,而奉行共产主义理想的官员道德标准应该更高,爱国情操也要更高,“裸官”显然背离了这一基本要求。况且,几乎所有的“裸官”把配偶、子女送往欧美资本主义国家。很难想象,仅凭借官员正常的收入岂能供养一家人在国外的生活?由此看来,“裸官”的背后,几乎都意味着腐败。
在一个全球化的时代,个人有跨境迁徙的权利,甚至有选择国籍的自由。虽然“裸官”不一定就是“外逃预备队”,但客观上说,这样的官员也确实有较大的贪腐动机和贪腐空间。一来,家属在国外,转移非法所得更容易,也更不容易被追查;二来,东窗事发之时,或是“金盆洗手”之后,“裸官”也更容易出逃国外,毕竟有“海外关系”;三来,家属出国了,对于“裸官”而言,也少了后顾之忧,更敢“放开手脚干一场”。各种因素叠加,导致官员愿意利用手中的权力、资源,把家属送到国外。
群众对“裸官”意见很大,中央三令五申要加强“裸官”管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出国定居等相关制度规定列为改革内容。对于“裸官”这一新形势下的新现象严加规范,反映出党的建设的与时俱进,也显示出中央“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决心和信心。
如习近平总书记日前在中央纪委全会上所宣示的,我们要“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有了坚定的决心,了制度、有了力度,就一定能把“裸官”管理到位。看“裸官”到底还能“裸”多久!(剑雪封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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