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丰县县委统战部一名科级干部近期被曝欠债跑路。记者调查了解到,当事人不仅自己直接注册公司经商,还利用高息诱惑“集资”,欠下至少数百万元债务。(12月22日新华网)
为什么一名普通的科级干部,能自己注册公司经营,并且在非法集资的过程中,有那么多人被骗?据受害者的说法,他“当过乡镇书记、做过局长,都相信他”,所以,仅凭这些“头衔”,他就很轻松地赢得了人们的信任。
近半年来,江苏、广东、湖南等地已发生多起基层干部“跑路”“失联”事件,“身份”职权逐渐演变成借贷砝码,背后隐藏的是干部违规经商、“隐形经商”等屡禁不绝的顽疾。《公务员法》第53条、第42条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的,应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那么,本应是公仆身份的干部们,究竟是如何让自己的“干部身份”成为“圈钱”的砝码?笔者以为,主要由以下两方面原因:
第一、“权”和“利”没能彻底分家。社会大众对“官”的认知普遍为“有权就有一切”,“有权就能好办事”。而在我国的大环境下,“社会关系就是生产力”,很多人都会拉关系、谈人脉,在社会中做事情往往就是要依赖各种关系,求人未必可耻,孤独未必光荣,作为普通民众,就看上了这些“干部身份”,认为投资牢不可破,不仅有回报,还能和这些干部攀上关系,打通自己的人脉,何乐而不为?
第二、在民众“糖衣炮弹”的攻击下,部分领导干部飘飘然起来,慢慢转变了思想,发生了质变,认为自己无所不能。部分领导干部主观上夸大了自己的办事能力,认为自己无所不能,权力所达之处必有回应,欲壑难填,为了洗掉部分灰色收入,成立由本人幕后操控,亲戚朋友出面维持经营的企业或公司,打起了法律的“擦边球”。
因为缺少监督,导致权力失去了边界。于是乎,当官的也不再谨小慎微,而是贪欲打开。到后来,就是来者不拒,最终滑入犯罪的深渊。须知,做人有戒尺,办事靠制度。虽然目前多地对干部违规经商开展专项清理,取得一定成效,但仍需完善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等监管措施,将监管制度打造成一堵铜墙铁壁,防止私心四溢,隔开“权”和“利”,让“干部身份”回归本色。(汪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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