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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造谣传谣都违法

  http://www.huanbohainews.com.cn   2015-06-23 8:47 来源:环渤海新闻网  

网络造谣传谣都违法

  【我有问题问律师】

  最近,从我市新闻媒体上看到,在网络上散布“福乐园内小学门前抢孩子”“三友集团爆炸多人死伤”谣言者,先后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请问律师,法律上对利用网络造谣传谣是怎样规定的?我出于善意提醒的好心,也曾在朋友圈转发过“抢孩子”的信息,这也违法吗?

  【律师解答】

  打击和治理网络谣言,主要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本罪是指“故意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诽谤罪指捏造并散布某种事实,足以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了对“诽谤罪”的处罚。《解释》第二条第(一)项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诽谤行为“情节严重”。

  《解释》规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借助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构成寻衅滋事罪。”“以在信息网络上发布、删除等方式处理网络信息为由,威胁、要挟他人,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

  此外,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犯罪活动,还可能同时构成其他犯罪。例如,损害商业信誉罪、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非法经营罪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人认为自己不是原创,只是转发,不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这种看法是错误的。当事人应有一般的社会常识判断,如果在主观意识上能判断该消息是谣言或者是虚假信息,就不应该转发。假如你的转发产生严重后果,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面对纷繁复杂的网络信息,网民要提高自身素质,增强信息鉴别能力,对于一些无法确认的信息,可以先上网搜索官方信息,以辨别真伪,不要贸然转发,以避免“小手一抖,谣言飞走”,无意中成为谣言传播的“帮凶”,从而触犯法律。

  (董秀艳,司法部注册律师,河北省地税局公职律师工作单位:丰润地税稽查局)

稿源 唐山劳动日报 编辑 黄志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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