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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唐山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http://www.huanbohainews.com.cn   2015-07-15 8:32 来源:环渤海新闻网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施伟)中共唐山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9月21日至11月13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唐山市进行了巡视。2015年3月18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向唐山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整改工作中,市委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巡视组要求,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雷厉风行的姿态和坚决果断的手段,严格抓好整改落实。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方面

  (一)关于解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建立健全制度。①制定了《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具体化的意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监督办法》和考核办法,明确了各级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10项工作重点和党委(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的5项主要任务,给各级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戴上了“紧箍”,划分了“责任田”,由市纪委以提示函的方式对县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需完成的重要工作及时进行提示。②制定下发了《中共唐山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三项制度》。即:主体责任清单制度、主体责任报告制度和主体责任督办制度。③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围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县级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已约谈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371人次;已与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113人次。二是强化监督考核。①重新修订了《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办法(试行)》,将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纳入综合考评体系。同时,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与干部评优评先挂钩,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班子和个人年度考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②建立干部考评综合研判制度。充分运用考评、考察以及巡视、审计等掌握的情况,定期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履行“两个责任”情况进行分析研判。③按年度制定《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办法》,实施百分制考核。④引入第三方调查机构,对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开展社会评价,使主体责任考核更具科学性、客观性、实效性。三是强化评议问责。①开展评议。每年年底,组织全市129个县级党组织在充分征求“两代表一委员”、管理服务对象等方面意见并进行公示的基础上,向市纪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由市纪委委员进行评议打分。②强化问责。党委(党组)书记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对于重要的责任行为,领导责任人和监管责任人要逐级审核签字,留档备查。对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部门和单位,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二)关于解决“案件批办、查办力度不够”问题。主要采取了五项措施:一是加大案件批办力度。市委要求所有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将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批办案件情况,纳入主体责任考核重要内容。由市纪委负责,对案件批办情况每半年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同时,对重大典型案件实行动态跟踪。今年以来,市纪委围绕建立“批办案件”档案、加强“批办案件”管理、完善具体批办意见等内容,向市委、市政府每位班子成员,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发出《批办案件提示函》96份。各地各单位对有关案件、信访件批办情况进行了逐项梳理,并建立台账。同时,落实每季报告制度,定期报告案件批办情况。二是实行挂账督办。正在研究制定《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督查督办办法》,建立督办台账,强化督办效果。已向各单位交办要结果件122件,其中第九巡视组交办科以下要结果件82件,办结率95%;转办第九巡视组交办信访事项698件,处置率100%。三是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围绕纠正解决执纪“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避重就轻、压案不查”问题,由市纪委对违纪违法问题长期零报告、零查处的20个市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了约谈。四是公开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过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媒体开辟专栏等形式,及时将重大案件向社会进行公布。上半年,围绕节期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制作了《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明察暗访纪实》等专题片,将办公室面积超标、工作时间严重空岗等问题向社会进行了公开曝光。五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围绕土地开发整理、城市建设、交通项目建设、城市供水、涉农专项资金使用、医保新农合、车辆管理、公路治超、园林绿化等九大领域,以中、省纪委和中、省巡视组交办线索为重点,共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596件,涉及658人。其中,县处级干部5件,移送司法机关4人;科级干部案件61件,涉及66人。

  (三)关于解决“纪检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薄弱”问题。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对各县(市、区)、市直机关和市属企事业单位纪检干部缺配情况进行了摸底,将尽快配齐并加强干部交流。二是聚焦主业,专司其职。已完成对市县乡三级180名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分管的629项其它工作的清理任务,各县(市、区)及市直单位均已不存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兼管其它工作问题。三是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和组织建设。①对市县两级纪委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进一步增强了纪委办案业务力量。目前,市纪委执纪监督机构人员编制占机关行政编制总数的72.7%。②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和市编办牵头,就市本级事业单位纪检组织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围绕当前形势提出了意见建议。③按照“两个全覆盖”要求,14家市属企业党组织全部设立了纪检组织。④唐山市党员干部廉政基地(办案点)主体工程即将竣工,设立机构编制方案已报省编办待批复;市纪委信息网络管理室机构编制已经省编办批复同意。⑤探索推进县级纪检监察体制机构改革。丰南区作为河北省县级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唐山市丰南区纪检监察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已得到省纪委签批同意,机构改革工作正式启动。丰南区对纪检监察机构人员进行了调整,监督执纪人员达机关总人数2/3以上。

  (四)关于解决“惩治和预防没有很好结合”问题。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将“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强化警示教育”纳入全市宣传思想工作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制定了《中共唐山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依托党校开设廉政教育课,对党政主要负责人讲廉政党课等进行了具体安排。今年以来,组织专题廉洁从政教育活动53场次,全市县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作反腐倡廉形势报告5次。二是强化警示教育。创新警示教育形式,创办“以案说廉”电视专栏,精选典型、重大案例进行深刻剖析解读。今年以来,全市共组织警示教育活动65场次,开展任前廉政考试29场,参加廉政教育的党员干部人数达20480人次。围绕重点领域关键岗位,采取以案说纪方式,已在全市10多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了警示教育“大宣讲”,受教育党员干部4500余人。三是大案要案、典型案件及时通报。为解决好案件通报的及时性、震撼性问题,进一步加大公开曝光力度。起草了《唐山市纪委典型案件警示通报制度细则》,待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印发执行。在新闻媒体推出了“严肃纪律作风,确保风清气正”专版,及时刊发典型案件及相关评述。利用唐山纪检监察网开设专题板块,今年以来,发布反腐倡廉信息1300余条次,通报大要案1次,日均点击量达4000人次。四是落实重大典型案件剖析制度。全市各级纪委在查办案件的同时,注重对重大典型案件进行剖析。例如,在处理市医保局局长田勇严重违纪等典型案件中,市纪委召集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召开专题座谈会,进一步分析案情、剖析原因、制定措施,发挥了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一)关于解决“土地征占、房地产开发、国资监管等重点领域问题反映较多,存有腐败隐患”问题。主要从四个层面进行了整改:

  一是土地征占方面,主要采取了五项措施:①扩大出让公告范围。除在唐山劳动日报等本地媒介发布外,还在中国国土资源报、中国土地市场网等国家级媒体上发布出让公告,让更多人了解相关信息。②合理确定竞买保证金比例及增价幅度。按照“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不得低于出让最低价的20%”的要求,适当降低房地产市场资金准入门槛,让更多企业有机会参与土地竞买。③规范土地出让合同。对取得地块面积大或资金紧张的用地单位,在相互协商的基础上,按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方式签订出让合同,缓解企业资金压力,防止违约问题发生。今年以来,有7宗地块采取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方式签订了出让合同。④合理确定土地出让方式。在招标、拍卖、挂牌三种方式中,提高拍卖出让地块比例。今年以来,市本级共出让土地32宗,全部采取了拍卖方式。⑤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共受理群众相关举报件12件,已办结12件,其中给予4人党政纪处分,对9人进行了约谈。

  二是政府拆迁资金监管方面,主要采取了两项措施:①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对17个拆迁项目进行了审计。对不符合拆迁补偿政策、案卷要件不全等问题进行了纠正。②由住建部门牵头,开展了在房屋征收工作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各地房屋征收工作进程和征收补偿资金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切实维护群众权益。

  三是房地产开发监管方面,主要采取了五项措施:①严格资质审查。由市住建部门负责,对新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资质增加现场踏勘环节,并对其土地储备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对资质到期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审核,不合格的降低资质等级或注销资质证书;对存在违法违规和严重失信行为的,在资质证书上注明仅用于专一项目开发,限制其取得新项目。②强化宣传和培训工作。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提醒群众不要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今年初,由市住建局召集市中心区90余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就房地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商品房销售相关知识进行了业务培训,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行为管理的通知》,明确了销售商品房10项禁止行为和5项应遵守规定。③加强日常销售现场巡查。今年以来,对116个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了检查,对18家开发企业进行了约谈;对13家企业违法销售行为予以立案,其中3家已处罚完毕,10家正在履行处罚程序;对13家涉嫌违规广告宣传的开发企业的16个开发项目下达整改通知书。④对一房多卖问题进行专项查处。对存在“一房多卖”的项目依法予以立案查处。⑤探索建立房地产开发行业失信惩戒制度。对于发生资金链断裂、一房多售等恶劣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有股东,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系统中纳入不良记录,根据其失信行为采取相应惩戒措施。

  四是国有资产监管方面,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①进一步规范企业出租租赁行为。以企业资产出租和租赁管理办法、企业资产出租合同备案、合同履行及收益使用情况为重点,对13家企业进行了检查。共发现租期长、租金低等问题合同21项,已全部进行了规范。对企业资产出租和租赁经营活动将实行备案管理制度,要求企业在拟对所属资产出租和租赁经营时,必须先向市国资委提出书面申请,待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②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资金管理。加强了企业内部审计,要求企业使用大额资金必须向市国资委报批报备。③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处置监管。起草下发了《唐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企业实物资产转让工作的通知》,完善了“产权转让(资产处置)流程图”,堵塞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漏洞。同时,对24家分属12个行政事业单位监管的企业,由相关部门负责,加强工作监管,严防出现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杜绝腐败案件发生。

  (二)关于解决“医疗卫生、交通管理、教育等方面违纪违法问题较多”问题。主要从两个层面进行了整改:

  一是针对一些医保主管部门和医疗单位存在骗取医保资金现象方面,主要采取了六项措施:①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出台了《唐山市医疗保险定点单位管理办法》《唐山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付费管理办法》,严格准入程序,建立退出机制,规范行业管理。②出台并推动内控制度落实。出台了《唐山市医疗保险内部控制管理暂行办法》,从组织机构、业务运行、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规范,让分权控权体系落地生根,防止暗箱操作。③实行医保工作“十公开”。利用网站、报纸等多种媒介,将定点医院名称、服务项目、准入退出标准、“两定点管理协议”等内容向社会进行公开。④加强基金监管力量。为市医保局一线业务处室配备了19名科级干部,增设了负有监管职能的审计监督处、县区管理处两个处室,把工作力量向监管一线倾斜,改变监管力量薄弱局面。⑤提升监管能力。建立网络监控预警分析系统,重点筛查监控就诊人数、医疗总费用和增长率等异常指标。今年以来,已检查医院违规项目261项次,拒付违规费用72.8万元。⑥在全市医保领域开展“打击骗保套保”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已对192家定点医院和125家定点药店进行了严格检查,共拒付违规费用413.1万元。同时,对15家医院、23家药店暂停医保服务;对8家民营医院行政罚款271.8万元并取消医保定点资格,将涉案人员移交司法机关。

  二是针对交通管理、卫生、教育领域一些部门单位存在乱收费现象方面,分领域进行了整改:交通管理领域。①开展规范路政执法行为专项行动。对路政执法中“月票”式罚款、接受车队或个人请托,收取好处费,上岗执勤对违法车辆不截扣、不处罚,提供执法检查信息,对查获的超载、超限、改型等车辆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等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目前,已检查45批次,批评教育24人次,现场解决问题20件次。②完善相关制度。全面推广路政执法电子文书,实现执法案卷自动化制作,处罚金额自动生成,数据全市联网,避免了人为操作随意性大、处罚标准不统一问题。为有效降低廉政风险,按照“同组调换、异区调换、异岗调换”原则,对工程建设、运输执法、通行费征收等单位股级以上干部实行轮岗交流。目前,路政执法部门33名股级干部已全部完成了轮岗交流。卫生领域。①开展医药收费专项治理。以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自立项目、自立标准收费、定价高于政府标准收费等10个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为重点,开展了2次专项治理。对全市13个县(市、区)的46家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经查,二级公立医院中有5家单位存在无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证或收费许可证进行收费问题;有26家医院存在超范围收取一次性材料费问题;有18家医院存在医嘱、收费明细和报告单不相符问题;有16家医院存在扩大收费范围情况。对这些问题,由市卫生部门逐一下发了通报,全部限期整改到位。②建立长效机制。由卫生系统在全市公立医疗机构重点推行了价格公示、费用查询、住院费用“一日清单”3项医疗服务收费价格公开制度,方便群众监督。③严格控制医药费用。开展“质量效益、创优服务”活动,对活动涉及的五十项指标进行月报、季查、半年排序和年度考核,促使检查阳性率、药占比、门诊及住院次均费用等数据日趋合理。目前,全市三级综合医院门诊、住院次均费用分别下降了2.6%和1.7%,二级综合医院门诊、住院次均费用分别下降了4.2%和3.5%。教育领域。①召开了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会议,对各级各类学校如何进一步规范办学、有效整治教育乱收费行为进行全面部署,层层签订了责任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②对120所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属学校收费情况进行了重点抽查,纠正收费公示不及时、滥征订教辅资料、预收书费等问题14个,下发整改通知书14份,清退违规资金36.26万元。③加大对民办教育机构乱办班的治理力度。对1345所民办教育机构进行检查,查处无证办学机构149所。其中,取缔21所;对121所办学机构下发停办通知书;责令7所学校限期整改。查处34所学校超范围办班、乱发招生广告。其中,对2所学校给予通报;责令17所学校限期整改;责令15所学校停止办学。④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把损害群众利益特别是个别学校乱收费行为作为办案重点,保持惩治教育领域腐败的高压态势。今年来,先后3次对查办案件工作进行专项调度。对信访举报全部进行调查处理,清退违规资金12.4万元。先后2次通报案件查办情况,对3个典型问题在全市教育系统进行了通报。

  (三)关于解决“一些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问题比较严重”问题。主要从三个层面进行了整改:

  一是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或开设中介机构方面,根据省统一部署,由市纪委负责,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对全市财政供养人员参股及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了核查。待省拿出统一意见后,再对涉及人员进行处理。

  二是针对有的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参与矿产资源开发和参与经商、谋取不正当利益方面,由市纪委对全市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问题类案件进行了查处,共查处案件122件,处分134人。注重加强源头治理,依法依规依程序规范政府投资项目,严格项目招投标,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全程跟踪审计等制度,实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三是针对有的领导干部存在权钱交易、权色交易问题方面,共查处领导干部索贿、受贿等案件56件,已将4名县处级干部移送司法机关。

  (四)关于解决“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突出”问题。主要从三个层面进行了整改:

  一是针对一些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方面,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①做好村“两委”换届扫尾工作,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成员。目前,全市5490个村党组织,已全部完成换届;5400个村委会,已完成5373个,占99.5%。②根据省、市委统一部署,严格执行约谈、问责、通报等追责办法,继续开展整顿软弱涣散农村党组织工作。③加强村“两委”干部履职能力培训,促进基层干部科学民主依法行政。目前,省级示范培训班已举办两期。④完善村级组织运行机制建设,重点是建立健全“三议一行一监督”机制,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目前,全市已有4920个村建立了村代会,4690个村建立了村监会。

  二是针对有的与黑恶势力勾结、侵害百姓利益方面,由市公安局牵头开展了“打黑除恶”专项行动,打掉7名村干部在内的多个涉黑犯罪团伙。

  三是针对一些基层执纪执法单位和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方面,查处了不作为乱作为案件37件。开展了“整治乡镇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村官腐败问题”查办案件专项行动,全市共查处科级干部违纪违法案件61件,查处一般干部违纪违法案件91件,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406件,移送司法机关30人。下步,将针对群众对基层执法执纪队伍反映强烈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对基层执法、国土、税务、环保等方面案件的查处力度。

  三、干部作风建设方面

  (一)关于解决“各级领导干部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紧迫感不够强、力度不够大”问题。重点从四个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深入研究谋划,狠抓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围绕落实省委、省政府对唐山发展的新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传统产业脱胎换骨”“新兴产业异军突起”“中心城市中心开花”“协同发展破茧成蝶”四个专项《实施方案》,逐一明确了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京津冀协同发展、城市建设、新兴产业加快崛起等重点工作的目标任务、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形成了抓好工作落实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二是进一步完善考评指标体系,强化“转型升级、绿色崛起”的工作导向。全面与省委考评体系对接,及时对《唐山市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突出了“总量减排目标完成率”“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率”“地表水重点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单位GDP能耗降低率”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及增长率”等考评指标,并赋予较高权重,强化了对环境质量改善、节能减排、转型升级的考评。三是全面建立“四个干”的考评机制。按照“干什么、怎么干、谁来干、什么时间干成”的要求,制定了《2015年重点任务“四个干”运行图》和《市管干部干事档案》,将全市重点项目及全年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到市四大班子及每一名市管干部,开展跟踪考评,实行月调度、季观摩、半年通报、年终考评,将干事业绩作为确定干部年度考评等次的重要依据,保护勇于担当的干部,支持锐意改革的干部,追责“为官不为”的干部。四是整合督查、考评工作力量,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由市委督查室、市干部考评办等共同组建考评组,定期对市委《年度工作要点》和市政府13个方面148项重点工作任务实施联合督考,督考成绩纳入领导班子综合考评总成绩。

  (二)关于解决“领导干部政绩观还有偏差”问题。主要从三个层面进行了整改:

  第一,围绕解决“有些县(市、区)政府债务问题突出”问题,主要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严格了政府投资类城建项目的审核。督导各县(市、区)根据自身财力状况和实际需要,科学确定政府投资类城建项目的投入规模。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坚决杜绝超出本地财政承受能力的城建项目建设。二是进一步严格了政府债务管理。在严控新增债务的同时,按照《唐山市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工作方案》,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处置机制,实施政府存量债务风险等级控制。特别是对政府性债务较高的县(市、区),建立政府性债务管理台账,监控债务到期时间与到期金额,并通过争取地方政府债券、推广PPP模式等措施,化解和替换存量债务。

  第二,围绕解决“对一些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关注不够、解决力度不大”问题,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全面加强民生保障和社会建设,重点实施“进一步提高城乡社保水平、为市中心区困难群体提供保障性住房、市动物园和植物园建成向社会开放、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全面启动市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改造提升唐山殡仪馆、深入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启动建设西南交通大学唐山国际学院、唐曹铁路和水曹铁路全面开工建设、年内文化广场项目建成投入使用”等10项惠民实事工程,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既定任务。二是进一步完善偏僻、老旧城区改造规划,结合群众诉求,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方式,因地制宜抓好偏僻、老旧城区改造工作,不断改善民生。三是对全市回迁房项目进行了全面摸底,指导当地政府加快拆迁进程,帮助研究解决项目资金、手续等实际问题,提前制订居民回迁安置方案,有力促进了项目建设进度。目前,全市回迁房项目总体建设进展顺利,7个市区震后危旧平房项目已有5个实现居民整体回迁,其余2个项目正在全力推进,力争尽快完工交付使用。

  第三,围绕解决“一些县(市、区)单纯追求财政收入,对于环境污染治理监管不到位,纠正措施不坚决”问题,进一步加大了环保执法检查力度,持续开展环保大检查、“利剑斩污”等专项行动。今年以来,立案侦办环境污染刑事案件1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6人,批准逮捕4人,移送起诉18人;侦办环境领域其他刑事案件2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6人,有力震慑了环保领域犯罪行为。同时,进一步严格执行新的考评指标体系和考评机制,对环境污染治理监管不到位、纠正措施不坚决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将严肃追责,一票否决。

  (三)关于解决“一些干部精神状态不佳,‘懒政’、不作为现象较为突出”问题。主要从五个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在全市开展惩戒懒政怠政攻坚战。对懒政怠政、不作为等问题“零容忍”,严肃“双追责”。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126次,查处懒政、怠政、不作为问题60个,给予党政纪处分38人,组织处理8人。二是大力推进简政放权。以提速提效为目标,开展了“优化行政审批,服务经济发展”专项行动,强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目前,市本级审批事项精简比例达到38%,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平均精简审批要件41个,缩短审批时限33天。三是积极推进网上审批。完成了网上审批系统的制度制定、流程梳理、功能研发、事项录入、系统测试等前期准备工作,于3月20日开始试运行。截至目前,市本级39个部门421项审批事项中符合条件的369项已经全部实施网上审批、快速办理,服务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四是深入推进三级平台、两个代办建设。着力打造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一个公章审批、一口式收费、一个网络贯通、一个清单削权放权、一揽子菜单服务、一套制度保障的“八个一”服务体系。目前,全市三级平台建设已实现14个县(市、区)、4个开发区(管理区)、190多个乡镇(街道)工作全覆盖,设立重点项目全程代办机构200余个,代办工作队伍5500余支,初步形成了市、县、乡三级政务服务网络体系,进一步方便了群众和企业办事。五是全力抓好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借鉴天津滨海新区、成都武侯区先行经验,制订了《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以成立区行政审批局为切入点,建立“一个部门、一颗公章管理审批”的行政审批新模式,已于5月初挂牌试运行,适时在全市推广。

  (四)关于解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的标准不高、要求不严”问题。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大力精简会议文件。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治理“文山会海”的七条规定》,严格执行发文计划管理,压缩发文数量和篇幅,控制会议规模数量,严控庆典评比表彰。今年以来,全市性会议活动压缩17%,各类文件减少7%。二是严格“三公”经费管理。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务支出管理,压减一般公务活动支出,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降低行政运行成本。重新修订了《唐山市市级会议费管理办法》《唐山市市级差旅费管理办法》《唐山市市级培训费管理办法》《唐山市市级因公出国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完善了公务支出定额体系。制定并实行了“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年终决算公开制度。同时,要求各县(市、区)编制年初“三公”经费预算只减不增;规定各县(市、区)执行过程中不能超预算,按月实施动态监控。2015年,市本级“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同比下降21%,各县(市、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同比下降12.7%。三是严格执行接待纪律。落实公函制度和食宿标准,禁止超规格接待、经费超支。所有接待活动全部安排到协议酒店,驻地环境布置简朴,体现“删繁就简”、轻车简从。为进一步规范接待工作,正在制定《唐山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近期印发实施。四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加大管理和监督力度,严肃整治超标准配备车辆,严格执行节假日公务用车封停制度。同时,严格落实中央、省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完成了参改人员和车辆公车改革前后经费支出、2008年至2014年公务用车经费、司勤人员费用支出等情况的摸底调查工作,确保年底前公车改革到位。

  四、干部选拔任用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

  (一)关于解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仍需加强”问题。主要从两个层面进行了整改:

  第一,党委常委会会议安排和重大问题听取各方意见方面。一是坚持以上率下,健全完善各级党委(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发挥市委常委会的表率作用。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规范实行了“五人小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了市委常委会集体酝酿的作用。对《中共唐山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进行了修订完善,就市委常委会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议题的提出和审核以及会议议题材料的提交、送达等事项作出具体规定,并印发全市。加强基层组织指导。印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级党委(党组)民主集中制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指导全市县级单位党委(党组)抓紧修订完善党委(党组)议事规则,规范党委常委会议和党委(党组)会议的准备、组织和召开事宜,规范议事决策的原则、范围、程序、纪律、制度以及落实决策和议定事项的保障措施。二是坚持用制度管事管权,构建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建立重大问题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市、县两级党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明确规定,凡列入党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范围的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前均要征求同级人大、政府、政协和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群众代表意见。建立全市工作碰头会制度。围绕党委中心工作,沟通近期工作情况,研究谋划下一阶段工作,推动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目前,市委已经召开碰头会3次。加强财经工作领导。成立市委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关议事规则,对领导小组议事范围、议事程序和议定事项落实做出明确规定,进一步严明了财经工作纪律,推进了重大财经工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目前,市委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已召开会议3次。规范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对《唐山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进行了修订,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全市预算、重大规划、宏观调控和改革开放的重大政策措施、地方和社会管理重要事务、地方性法规议案和市政府规章等,列入市政府全体会议或市政府常务会议议事决策范围,并通过调查研究、评估论证、公开听证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今年4月,《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方案》《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价方案》上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之前,均征求了相关专家和各方代表意见。严格落实《唐山市公民旁听市政府常务会议试行办法》,做到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事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且不需保密的,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法制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和行政管理相对人代表旁听。

  第二,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一把手”发扬民主、研究讨论和重大决策方面。重点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做到“四个强化”:一是强化督导检查。本着“符合实际、简便易行、务实管用”原则,制定了《对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办法》,采取上级检查与本级自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办法,重点对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强化民主评议。围绕加强对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民主监督,制定了《县(市、区)委和市直部门党委(党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对民主评议的时间、参加人员、评议形式、评议结果的反馈和运用以及民主评议的组织、纪律等提出了明确要求。目前,《办法》已征求了省委组织部意见。三是强化考核引领。把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作为干部考察以及市管领导班子党的建设考评的重要内容,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单位一把手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反向测评,通过个别座谈等形式进行深入考察了解,与巡视督导等方面情况进行相互印证,全面掌握相关情况。四是强化情况通报。建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通报制度,结合对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民主集中制行为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二)关于解决“干部任用和管理还不够严格、规范”问题。主要从两个层面进行了整改:

  第一,干部选任和监督管理方面。主要做到了“三个从严”:一是从严干部选拔任用。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配套政策和工作流程,制定了《关于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市管干部选拔任用动议办法》《市管干部选拔任用民主推荐办法》《市管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办法》《市管干部日常任免工作运转流程》《唐山市“跑官要官”黑名单制度实施办法》等5个配套办法,通过建立一整套创新性、配套性、具体化、可操作的干部选任机制,从制度层面解决识人不全、用人不准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干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目前,《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办法已形成初稿,待进一步修订完善并研究通过后执行。二是从严干部选任监督。制定了《市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市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一览表》和《市管干部部内形成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办法》,真实记录干部选任工作动议、沟通酝酿、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各环节主要工作和重要情况,客观反映选人用人全过程和相关责任主体履职情况过程,实现全程记录、终身追责。上述《办法》已形成初稿,待研究通过后执行。加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加大对违反《条例》行为的查处力度,将于下半年分4组对各县(市、区)进行检查。充分发挥电话、网络、信箱“三位一体”举报受理平台作用,对反映拉票贿选、跑官要官、带病提拔、违规进人以及安排照顾领导干部亲属等各类问题举报,认真查核、严格追责。三是从严干部日常管理。严格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谈心谈话、函询诫勉等制度,把干部置于党组织的有效监管之中。健全信息沟通制度,由组织部门与纪检、信访、审计、公检法等执法执纪机关即时通报信息,全面掌握干部德才表现和存在问题。

  第二,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干部使用上受外界影响方面。在强化对违规选人用人查处力度基础上,做到了“两个严把”:一是严把干部队伍入口。及时转发了省两办《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源头管理的若干规定》和《干部调配办法》,印发了《解读说明》,要求各单位从源头上把好进人入口关。二是严把领导干部亲属选拔任用。严格落实省委组织部《领导干部亲属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各级组织部门对领导干部近亲属在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系统)内提拔任用或在领导干部所在地区提拔担任下一级领导职务的,及时征求上级组织部门意见。

  (三)关于解决“干部配备执行政策规定不严格”问题。主要从三个层面进行了整改:

  第一,解决超职数配备干部方面。重点抓实了四项工作:一是摸清超配底数。市、县组织部门及市直有关单位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均制定了具体的消化方案,建立了消化台账,明确消化时限,强力推进超配干部整改消化工作。二是加强工作调度。每半年召开一次全市层面调度会,每季度分别对县处级、乡科级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消化进展情况进行调度,随时掌握进展,解决问题。三是严格制度执行。严格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处级干部选拔任用预审备案办法》,认真做好市管干部调整变动时的报备工作。制定了中共唐山市委组织部《关于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预审备案办法》,待进一步修订完善并研究通过后,下发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执行。四是加强督导检查。将于下半年会同编制、人社等部门对各地各单位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消化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顶风违纪超职数配备干部的,一查到底,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目前已完成相关准备工作。

  第二,一些岗位干部缺配方面。主要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全面调研摸底。对各地各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准确掌握了各县(市、区)、市直单位、开发区、市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超缺职情况,并分类建立了工作台账。二是及时充实完善。根据市委部署,按照领导干部超配消化、缺职补充有关要求,统筹安排,协调推进,按空缺职位轻重缓急和条件成熟情况,有计划、分类别加以充实完善。

  第三,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方面。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加快推进专项审核。召开了全市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会议,按照《市管在职干部档案集中审核工作方案》《唐山市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在职干部档案集中审核工作。二是完善相关机制。依据《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要求,制定了《唐山市干部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办法(试行)》《规范档案工作流程图》,正在起草《干部档案审核办法》等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干部档案材料制作、收集归档工作,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同时,加强干部档案管理人员培训,目前已组织培训3期70余人次,年内适时组织大规模业务培训。三是强化责任追究。认真落实干部人事档案重大责任追究和责任人员重点管理制度,根据档案专项审核结果,对涉嫌档案涂改、造假等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对当事人及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有些整改任务还要继续深入落实。下一步,市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狠抓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拓展延伸,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注重举一反三,强化源头治理,不断推动全市反腐倡廉工作和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继续抓好有关事项的整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提到的问题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必须实事求是地逐一解决到位。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自查,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对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工作,不松劲、不放手,继续加大力度,坚决完成整改任务;需要长期治理和逐步解决的,按照时间节点积极推进,直至问题解决。

  (二)强化机制建设,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权力运行监控,完善“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机制。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党务、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集中的领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造性地制定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真正使纪律和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三)把握机遇,以整改落实带动全市各项工作进步。全市将以省委这次巡视工作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为契机,认真落实中央“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努力营造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环境。同时,进一步规范各项工作,依法依规依程序办事,敢于担当,高效落实,加快推动唐山经济转型升级、再创辉煌,向省委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1个月(7月15日至8月15日)。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315-2803245(接听时间为法定工作日的8:30-11:30,14:30-17:30)

  邮政地址:唐山市路北区文化路54号唐山市信访服务中心11室(邮编:063000)

  电子邮箱:yijianzhengji_xsz@163.com

  中共唐山市委

  2015年7月15日

稿源 唐山劳动日报 编辑 吕泽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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