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我市全面实行“一照一码”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记者 志远 通讯员 裴学兵)自10月1日起,我市各类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面实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
据了解,实行“一照一码”是在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三号”的基础上全面推行的,就是将原由工商、质监、税务部门分别核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即“一照一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
实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后,为做好新老登记模式的顺利衔接,“一照一码”登记模式过渡期为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在过渡期内,原发证照可继续使用,过渡期结束后,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律使用“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原发证照将不再有效。10月1日后申请新设立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工商部门登记窗口核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10月1日前设立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通过办理变更登记或直接向工商部门申请换发的方式申领“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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