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九)》明起施行
唐山交警提醒司机伪造变造盗用驾照最高判7年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刑法修正案(九)》(下称“刑九”)将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记者从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刑九”在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中增加了伪造、变造、买卖驾驶证以及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驾驶证行为,进一步完善了依法治理严重交通违法的法律规定。
据介绍,“刑九”对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进行了修改,其中一项修改内容为:“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九”在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其中,将伪造、变造、买卖驾驶证以及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驾驶证行为纳入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
近年来,我市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加大对伪造、变造驾驶证以及使用伪造、变造、盗用他人驾驶证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8月,交警九大队民警查获一辆坐满乘客的大客车。检查中,该车驾驶人出示的驾驶证显示,其1962年生人,准驾车型为A1、E。民警发现该证字体及格式有问题,后经进一步查证,该证件系驾驶人花100元钱通过“贩子”做的假证。
市公安交警支队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驾驶证等行为具有较强的社会危害性,且易发多发。据统计,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平均每年查处伪造、变造及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违法行为2万余起。一些违法人员利用伪造、变造、买卖的机动车驾驶证隐匿驾驶人真实信息,甚至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逃避公安机关监管和处罚,严重危害社会管理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侵害群众合法权益。对此,“刑九”将伪造、变造、买卖驾驶证和情节严重的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驾驶证行为规定为犯罪,以依法严惩和震慑这类违法犯罪行为。
另据交警部门介绍,“刑九”施行后,对伪造、变造、买卖驾驶证以及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驾驶证行为的处罚带来变化。
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行为的处罚由《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最高五千元罚款、十五日拘留的行政处罚,上升为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三款规定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将买卖机动车驾驶证的行为也规定为犯罪,设定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将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的行为的处罚由《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最高五千元罚款、十五日拘留的行政处罚,上升为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一规定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刑事处罚。此外,将盗用他人的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的行为规定为犯罪,设定了“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延伸阅读
拘役是我国《刑法》中刑罚的一种,是主刑之一,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海健 季男 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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