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出事故 维修存问题
消协调解退款并补偿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记者 志远 通讯员 程园园)近日,迁安市消费者协会调解了一起消费纠纷,被诉方某品牌汽车4s店退还给申诉方北京驻迁安某公司车辆未更换零件价款398元,工时费100元,合计498元,并赠送该车辆价值800元的基础保养两次。
北京市驻迁安某公司一辆品牌汽车因交通事故,前机盖和前脸格栅(中网)均受到损坏,遂将车送到该品牌4S店维修,共花费各项维修费用5266元。车辆维修完毕交付使用后公司工作人员洗车时发现其中一个前格栅支架(损坏轻,但有划痕)没有更换,经核对,维修费用中却包含此件更换费用,于是公司找到某品牌4S店要求赔偿。在要求遭到拒绝后,该公司于11月16日到迁安市消费者协会投诉。
因该车系公司公有车辆,按照《消法》显然不能立案调解,但由于情况特殊,消协工作人员认真梳理各项法律法规,依照《合同法》相关条款,受理了此项投诉。经调查,该公司投诉属实。消协工作人员遂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工作人员向被诉方宣讲有关法律法规,释法明义。在工作人员情法交融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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