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继续严肃查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1月24日至26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移交了二个批次的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线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环保、公安和相关县(市)区进行现场核查,对经查属实的污染环境问题,依法进行了严肃处理。分别是:丰南区小集镇东小庄村唐山市青青畜产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闲置未用,违法排污,丰南区已依法责令该企业停止生产,处4万元罚款,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滦南县盛源达木把厂生产过程存在粉尘和异味污染,滦南县已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治;迁安市扣庄乡十里营村堆存建筑垃圾无人管理,迁安市已组织清运完毕。
市委、市政府要求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进一步提升工作标准,提高查处效率,确保群众举报的环境问题依法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信息公开到位,努力维护全市良好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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