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1月29日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安树彦主任所作的《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6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九届七次全会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务实、创新、精准、高效”工作导向,全面落实“五个必须”基本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和改进立法、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全面提高新常态下的履职能力和水平,坚定信心、奋发作为,着力推进转型发展、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为“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推动唐山转型升级、再创辉煌,加快实现“三个努力建成”目标和建成现代化沿海强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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