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近期秸秆禁烧工作监管不力的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纪哲)入春以来,我市露天焚烧秸秆问题多发、频发,成为当前污染大气环境的突出问题。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开会布置秸秆禁烧工作,出台了《秸秆垃圾禁烧管理办法(暂行)》,露天焚烧秸秆问题有所好转,但仍时有发生。为加大禁烧工作力度,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市纪委监察局近日对市政府《办法》出台后仍然存在露天焚烧秸秆问题的地方的监管人员进行了问责,共涉及7个县(市、区)30人,其中县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17人,科级以下干部1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8人,其他组织处理1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的是:
一、3月15日,曹妃甸区十一农场沽南灶村大面积焚烧秸秆。曹妃甸区纪委监察局给予十一农场党委书记解立新(副县级)党内警告处分,副场长陈红英行政记大过处分,副场长张宗来行政记过处分,沽南灶村党支部书记李全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二、3月16日,开平区洼里镇夏庄村西北角焚烧垃圾、孩儿屯村北300米左右焚烧秸秆。开平区纪委监察局给予洼里镇政府副镇长孟祥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停职检查。
三、3月15日,滦县榛子镇乡韵苹果小区西南300米处焚烧秸秆;榛子镇吴庄子村焚烧秸秆。滦县纪委监察局给予榛子镇政府副镇长李庆林党内警告处分,镇政府教育办研究员、会计(包村干部)安海军党内警告处分,北河南庄村党支部书记吕文海党内警告处分。
四、3月16日,乐亭县毛庄镇财神庙村焚烧秸秆。乐亭县纪委监察局给予毛庄镇武装部长杨立刚行政警告处分,镇政府包村干部冯欢党内警告处分,财神庙村村委会主任刘铁民党内警告处分。
五、3月16日,滦南县扒齿港镇小太阳幼儿园西焚烧秸秆。滦南县纪委监察局给予扒齿港镇人大主席张晓明党内警告处分,东高庄村党支部书记王兴川党内警告处分,东高庄村村委会主任温立明党内警告处分。
六、3月15日,路南区女织寨乡侯边庄村村民葛春英焚烧秸秆。路南区纪委监察局给予女织寨乡政府副乡长张雪飞党内警告处分,侯边庄村党支部书记葛昌宇党内警告处分。
七、3月15日,玉田县杨家套镇高桥村村民刘宗秀在金螺新型建材南墙外一河渠斜坡开荒焚烧荒草。玉田县纪委监察局给予杨家套镇副镇长石成刚行政警告处分,杨家套镇东高桥村大学生村官赵得民党内警告处分。
今后,对再发生露天焚烧问题的地方,市政府将依照有关纪律规定,对县(市、区)政府分管副职、分管部门和乡镇的主要负责人从严从重进行问责并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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