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环保祭扫工作开展不力责任单位责任人将被追责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做好2016年清明节期间文明环保祭扫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教育和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推行文明环保祭扫新风尚;各地各部门要强化责任落实,保障祭扫活动文明环保开展。市政府将对全市文明环保祭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开展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和追责。
每年清明节期间是扫墓祭奠活动的高峰期,烧纸钱、放鞭炮等传统祭扫方式,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影响城市形象和空气质量,亟需用文明环保的祭扫方式加以替代。《通知》指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教育和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自觉摒弃扫墓祭祖时焚烧纸钱、燃放鞭炮、坟头烧荒等陈规陋习,充分发挥殡葬服务机构和城乡社区的平台作用,积极开展“鲜花换烧纸”“丝带寄哀思”等免费或奖励活动,组织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现代追思活动,大力推广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等文明祭扫方式,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上来,减少祭扫活动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火灾隐患。要严格禁止在城市建成区内道路路口、殡葬管理场所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等不文明祭扫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落实,保障祭扫活动文明环保开展。市政府将对全市文明环保祭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开展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和追责,并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唐山市秸秆垃圾禁烧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继续加大对秸秆垃圾焚烧问题的管控力度,凡发现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的,必须依照《办法》进行处罚,并公开曝光,要对有关监管人员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直至撤职,县(市)区处罚、曝光、问责不到位的由市监察局追究县(市)区政府的责任,通过严管重罚坚决管住露天焚烧行为,确保全市“地头不燃一把火、田间不冒一处烟”。
(纪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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