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门统一行动
夜查酒驾 19名“酒司机”显形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记者 魏伟)5月12日夜,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我市交警部门开展统一行动,严查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19起。
当天19时30分,市公安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兵分数路,在辖区多个路口设置检查点,严查酒后驾驶违法行为。记者来到建华道与龙泽路交叉口西侧,看到执勤民警用反光锥筒隔离车道,对由东向西行驶车辆逐一进行筛查。20时45分许,民警对一辆白色越野车例行检查时,经简易测试,发现该车驾驶人呼出的气体中有酒精含量。民警随即要求该车驾驶人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驾驶人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该驾驶人表示,其知道喝酒后不能开车,这次是中午喝的酒,没想到晚上还被测出是酒驾。“以后我一定注意,希望大家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别酒驾。”
几分钟后,执勤民警发现一辆越野车在距检查点一段距离处突然停车。民警快速赶到该车处,将驾驶人控制。经检测,该驾驶人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一辆轿车从非机动车道由东向西驶来,发现前方有民警执勤后,突然停车。民警发现该车异常情况,便将其拦截,该车驾驶人身上散发着酒味。民警随即将其控制,并带至检查点。经询问,该驾驶人称其确实喝了点酒,经检测,其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面临1000元罚款、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记者从交警三大队了解到,一段时间以来,该大队持续加大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每天不定时间、不定地点、不定频次、不定规模地在辖区开展查处行动,对查获的“酒司机”,一律依法予以处罚。
交警部门表示,随着夏季的来临,亲朋小聚饮酒的情况增多。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驾驶人要牢记“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规范驾驶,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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