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纪哲)5月27日,热心网友向本网新闻热线反映,在唐山市路北区尚座小区110楼南侧草坪有人养鸡,严重干扰了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虽然物业和居委会曾经劝阻和下达整改通知单,但均未奏效。
记者当天下午前往调查时发现,该小区里不仅有人养鸡,还有人养鹅,走近鸡舍、鹅舍有明显的异味。记者看到,鸡舍大约有两三平方米,配备鸡笼,圈起了鸡圈,而鹅舍位于一住户的自家花园内。
邻居们说,现在开窗通风时就能够闻到恶心的味道,同时也有很多蚊虫孳生。最让居民们难以忍受的是,公鸡每天早上四五点钟就开始打鸣,严重影响了居民正常的作息时间。
据介绍,养鸡人是110楼6单元的一家住户,而养鹅的是同楼5单元住户。养鸡是从去年开始的,养鹅则可以追溯到小区刚刚建立之时。
记者发现,鸡舍所处位置为楼间公共绿地,而非私家花园,这一情况也得到了小区物业的确认。据该楼住户称,就此问题他们与养鸡住户进行过交涉,但该住户态度强硬,对意见置之不理。他们也曾多次向物业反映,物业进行过劝说,但均未奏效。
物业公司向记者表示,他们不是执法部门,没有权利强行拆除鸡舍,制止私自养鸡的行为。物业曾向小区居委会和城市管理部门汇报过这个事情,而居委会的答复是,去年就对这家人下达过整改通知单,但该住户没有理会。物业表示,将会再次向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反映这一情况。
国务院2011年修订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指出,“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的市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须经其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三十五条指出,“未经批准擅自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可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