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被封存后医疗机构是否可以擅自更改病历内容?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近日,有读者咨询,病历被封存后,医疗机构是否可以擅自更改病历内容,医疗机构擅自更改封存病历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就此,河北天壹律师事务所闫明志律师进行了详细解答。
闫明志律师说,医患双方如发生争议后,双方可封存相关病历。病历是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是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行为的记录。
病历通常包括: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
病历的封存和启封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病历封存后医疗机构擅自更改病历违反相关规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病历封存后医疗机构擅自更改病历,如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由涂改病历的医疗机构承担责任。
据此,如果有证据证明医院篡改病历,医疗机构属于违法行为,导致不能进行鉴定的,由医疗机构承担全部责任。
记者 季男 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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