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唐山市地税局在加强纳税信用评定和诚信纳税人激励工作的同时,不断拓展纳税信用信息应用范围,与21个部门建立联合惩戒制度,初步实现了纳税信用与社会信用的联动管理,既提高了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也增强了其诚信经营意识。
根据税务部门传递的纳税信用信息,金融机构已拒绝对28户失信纳税人提供贷款支持,财政部门暂停了4户纳税人的专项资金支持,国土部门暂停了8户企业土地供应资格评审,出入境管理部门对长期欠税的2户企业法定代表人启动阻止出境程序……今年以来,唐山市地税局在加强纳税信用评定和诚信纳税人激励工作的同时,不断拓展纳税信用信息应用范围,与21个部门建立联合惩戒制度,初步实现了纳税信用与社会信用的联动管理,既提高了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也增强了其诚信经营意识。
结合纳税信用评定活动,唐山市地税局制定实施了纳税信用“红黑榜”制度。每个年度,根据纳税信用评定结果,将企业分为A、B、C、D四个信用等级,其中A级纳税人被纳入“红榜”,予以多方激励,D级纳税人以及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被纳入“黑榜”,在加强税收监管的同时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
目前,该局已与国税、财政、工商、土地等21个部门建立纳税信用信息共享机制,联合出台了《关于对全市税收黑名单纳税人实施联合惩戒的意见》。《意见》规定,对于纳入涉税违法“黑榜”的失信纳税人,参与联合惩戒的成员部门将对其联合实施降低纳税信用等级、阻止出境、金融机构不予融资授信、行业限入、质检从严等19项惩戒措施,失信惩戒措施之多、力度之大、范围之广,前所未有。
唐山市地税局征收管理处处长蒲志亭介绍,目前唐山对“黑榜”纳税人的联合惩戒措施几乎涵盖了企业经营过程的各个方面。在出入境管理上,出入境管理机关限制失信企业相关人员出境;在融资上,唐山市金融办、银监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唐山支行限制企业开展金融活动;在经营上,被惩戒企业将无法取得政府供应土地、限制国有产权受让交易,并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企业农产品进口配额等也会受到限制。此外,根据唐山因矿而兴的历史特点和矿业发展状况,为加大惩戒力度,唐山各部门特意在制定《联合惩戒意见》时,明确对失信企业限制取得矿业权,“黑榜”纳税人在矿业权受让方面受到限制。
据了解,目前,唐山市已有19家涉税违法纳税人被纳入“黑榜”,分别受到了信贷支持受限、停止财政补贴、中止企业土地供应资格评审等多项惩戒,联合惩戒威力逐渐显现。 (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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