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环渤海新闻网>唐山>社会新闻 正文

交警:记分周期起始日期看"初次申领驾驶证日期"

  http://www.huanbohainews.com.cn   2016-12-03 8:18 来源:环渤海新闻网  

驾驶证交通违法记分不是在每年元旦清零

交警提示:记分周期起始日期看“初次申领驾驶证日期”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记者 魏伟)年终岁尾,交警部门交通违法处理大厅出现驾驶人扎堆处理交通违法的情况,原因是部分驾驶人认为驾驶证记分将在每年的1月1日“清零”,开始新一轮记分周期。交警部门回应,驾驶证记分周期的起始日期,是驾驶人初次申领驾驶证日期。

  12月2日,记者从市公安交警支队二大队了解到,又到了一年中的最后一个月,该大队交通违法处理大厅内人头攒动,处理交通违法的驾驶人较平时有所增多。“有人认为,驾照记分会在1月1日‘清零’,开始新一轮记分周期,这是错误的。”民警说。

  据介绍,驾驶证记分周期是从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在记分周期内未达12分,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举例来说,如果驾驶人初次申领驾驶证的日期为5月20日,那么其记分清零日期是每年的5月20日,而不是1月1日。

  □交警部门提醒

  驾驶人需查看自己驾驶证上的初次申领驾驶证日期,了解违法记分的清零日期;

  别因一时的疏忽大意,误认为驾驶证违法记分在每年1月1日清零,而造成在1个记分周期内,累计交通违法记分达到甚至超过12分,从而出现更加严重的后果;

  在1个记分周期内,驾驶人被记满12分的,需要学习和参加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科目一的考试;

  驾驶人在1个记分周期内被两次记满12分以上的或累计被记满24分以上的,需要参加科目一、科目三的考试。

稿源 唐山晚报 编辑 吕泽萱
.
相关新闻:
唐山滦县交警今年查处近万起涉牌涉证违法行为   16-11-28
滦县交警“四多”工作法提升交通事故处理效率   16-11-28
滦县交警大队全面构筑冬季交通安全防线   16-11-25
交警寻线追踪速破逃逸案   16-11-22
唐山:滦县交警积极应对雨雪天气   16-11-22
.
 
.
 
热点新闻
·你关心的供暖问题答案都在这儿!唐山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与媒体互动
·唐山将启动国省主干道路隔离设施建设 加大电子警察建设投入
·唐山市政协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学习研讨
·唐山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我和我的祖国”文学作品“我与我的家乡”摄影作品征集大赛获奖名单揭晓
·第二届唐山工匠职业技能大赛举行颁奖仪式
·唐曹高速延期断交公告
·今天,我们用这首MV向唐山的每一位追梦人致敬!
·唐山市委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
·唐山交警支队发公告:28人驾照拟被吊销
·唐山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