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南:48名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资金发放完成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刘茜)目前,路南区民政局将这区48名特困人员全部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按照路南区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农村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我市农村低保标准的1.4倍,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城市低保标准的1.5倍),30768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
为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切实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路南区民政局按照市民政局、区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相关要求积极开展特困人员认定工作,坚持“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严格规范、高效便民”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救助供养对象纳入城市特困人员保障体系,享受特困待遇。
此次特困人员认定工作中,路南区民政局共接收各乡镇办事处递交的129份特困人员救助档案,通过严格细致地档案审核、金融资产(包括房屋、车辆)信息核查、100%比例入户调查等措施,最终确定48人符合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确保认定结果阳光、公平、公正,将48人信息填入阳光公示表并下发到申请人户籍所在的村(居)委会,进行了为期10天的阳光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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