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环渤海新闻网>唐山>社会新闻 正文

小区物业不许安装防盗窗 窃贼入室谁负责?

  http://www.huanbohainews.com.cn   2017-08-17 8:35 来源:环渤海新闻网  

小区物业不许安装防盗窗窃贼入室谁负责?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李先生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以维护小区整体形象为由不允许本小区居民私自安装防盗窗。近日,李先生家被盗,丢失了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而窃贼正是从阳台爬入李先生家行窃的。李先生问,他家被盗的损失,物业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河北彬礼律师事务所才斌说,在生活中类似情况时有发生,在认定物业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责任之前,首先要看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内容。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物业具体到每家每户的保安职责,物业公司只承担一般意义上的保安责任,即通过一定巡视、监控措施威慑违法犯罪,而不是消灭本小区内的违法犯罪活动。此时,只有当物业在履行相应职责过程中有过错,或者违反了合同中有特别约定条款时,物业公司对因此引起的业主人身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否则的话物业公司不会承担赔偿责任。

  鉴于导致李先生家中被盗的直接原因在于,物业公司不允许业主私自安装防盗窗,那么就要了解物业公司阻止安装防盗窗的依据。一般情况下,物业公司在交房时连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业主公约》一并交予业主。其中,《业主公约》中会有“为了保证社区整体观瞻形象,不许可业主私自安装防盗窗、围栏”等规定。如果有,物业公司便有权阻止安装。另外,如果该社区位于城区特殊地段,我市相关部门从维护市容市貌等公共利益角度出发,对该小区楼体及周边配套设施做了特别指示,那么物业公司同样有权禁止业主私自安装防盗窗。除此之外,物业公司如果没有任何合理合法的依据,仅仅就是想当然,而物业公司的此种做法恰恰引发了李先生家中失窃,才律师认为物业公司行为存在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才律师提示广大业主,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应当是“相应”的责任,而“相应”的判断标准,在于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业主应事先与物业公司就其服务范围和内容进行明确的约定,从而更好、更明确地保护自身的权益。

  于季男 魏伟

稿源 唐山晚报 编辑 郑雪靓
.
相关新闻:
独行盗车贼栽了 遵化警方破获系列盗窃案件8起   17-07-20
盗窃电脑主机内硬件变卖 网吧员工监守自盗被抓   17-07-20
男子出狱后不思悔改 购买20多把车钥匙盗窃轿车   17-07-13
警方发微信朋友圈锁定砸车盗窃盗刷银行卡嫌疑人   17-07-13
唐山:遵化警方破获系列盗窃超市案   17-07-06
.
 
.
 
热点新闻
·今天,我们用这首MV向唐山的每一位追梦人致敬!
·唐山市委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
·唐山启动“119消防宣传月”
·企业+合作社+农户!丰润“订单萝卜”促增收
·定了!唐山11月8日零时开始供暖
·唐山市委十届八次全会召开
·唐山路南破获以开发养老项目为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唐山市委召开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强调了这些大事
·“汽车整车、肉类、水果、粮食”!唐山曹妃甸综合保税区已拥有四大口岸资质
·环渤海地区最大LNG项目落户唐山曹妃甸 总投资320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