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七五”农村普法工作(一)
李学志
深化农村普法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民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是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内容,也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对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经过30年的持续普法,尤其经过“五五”到“六五”阶段10年重点普法,农村的法治基础初步建立,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广大农村社会走上了法治化建设的快车道。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对其中不足有清醒的认识,以利于在“七五”普法中采取针对性措施,使普法工作在加快农村法治建设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一、“七五”农村普法须着力解决的主要问题
农村普法,须着力解决的带有战略性和全局性的问题,应该有以下几个:
(一)农村普法的主要对象和着力点
在社会快速发展下,当今的农村人口结构发生了明显变化:多数青壮年农民成为进城务工的流动人口,妇女、老人和儿童成为长期驻村的农村人口主流,尽管春种秋收和节假日期间外出务工人员会暂时性回流,但是就农村常态而言,这些人只是短暂停留的候鸟。
对普法工作而言,农村人口结构的变化,必然带来工作思路和方法的调整:一方面城市普法工作要加大对流动人员的工作力度,在维护城市安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是对农村普法工作的帮助和支持;另一方面需要农村普法工作者调整工作方法和措施,将工作重心放在妇女、儿童和老人身上,对这些农村法治建设的主要参与者要因材施教,有的放矢。
农民学法具有松散性、需求多样性和缺乏系统性的特点,大多是因为生产生活中遇到了某个法律问题而临渴掘井。以法治宣传单、简短法律小知识、法条摘录等为主要形式的送法下乡、法律赶大集、电视普法、法治广播、法治微信、法治微博等,难以满足其解决问题的需要,也有供需错位现象。基于此,笔者认为农村普法工作的主渠道应该放在强化“农家书屋”法治阵地建设上。“农家书屋”阅读便利、贴近农民生活,只要将其法治功能足够强化,完全能够满足农民的现实法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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