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民生事业工作
(一)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热”和“大班额”问题
工作目标:2018年底前基本控制住全市“择校热”问题;大班额比例控制在9%以内;基本消除超大班额(比例控制在2%以内)。2020年基本消除大班额(比例控制在5%以内)。[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
1.优化资源布局,加快推进新建。按照城镇化规划和常住人口规模,编制学校布局专项规划,严格实施。依法落实城镇新建居住区配套标准化学校建设,与住宅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2018年新建中小学12所,改扩建57所;2019年新建中小学10所,改扩建25所;2020年新建中小学13所,改扩建7所。三年累计新建中小学35所,改扩建89所。
2.深化办学改革,共享优质资源。大力推进联盟校、兼并校、建分校等,有效促进校际均衡发展。加快推动城乡教师交流,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
3.提升教学质量,打造名师队伍。培养名师、骨干教师比例每年提升5%,力争到2020年达到25%。新进教师中,小学教师本科学历占50%以上,初中教师名校本科学历占50%以上。
4.加强学校管理,坚持疏堵结合。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坚决制止跨县(市、区)、跨范围招收择校生;坚决制止选拔性招生;严格规范招生时间,严肃处理提前开展招生。
(二)实行“三医联动”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
工作目标:2018年6月底前,完成以市为单位的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医院DRG(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收付费改革实现试运行,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药占比达到30%左右。8月底前,完成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百元医疗收入消耗材料达到20元以下。年底前,完成以市为单位的药采集中招标。
[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医改办),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食药监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和医疗机构。]
1.全力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实现优质医疗资源和患者“双下沉”目标。
2.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成药品耗材全市集中采购,每年至少调整一次医疗服务价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切实减轻患者负担。
3.进一步健全医保体系。全面提升群众医疗保障能力。
4.推进中医药强市建设。提高中药报销比,实现中医药惠民。
(三)打赢精准扶贫脱贫攻坚战
工作目标:按照“率先”“高质量”的要求,2018年集中攻坚基本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2018年低保线4308元全部脱贫。[牵头单位: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2月底前逐户精准识别,因人因户制宜,制定帮扶方案;3月-10月精准扶贫脱贫攻坚;11月-12月检查验收、精准退出。]
1.就业扶贫。对有劳动能力、能够正常工作的,以县(市、区)为主、市级协调,统筹安排就业。全市规上企业原则上每个企业安排2人就业。年龄较大或有其他原因不能到远处工作的,由当地就近开发公益岗位。
2.产业扶贫。结合上级产业扶贫资金,由各级财政筹措,落实好产业帮扶资金,因地制宜,产业扶贫、资金入股,分红资产收益。推进林业生态建设保护扶贫,实施“互联网+”扶贫。
3.落实政策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各种费用全免;对因病致贫人员施行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措施,确保得到及时救治。
4.危房改造帮扶。对贫困户居住的C级、D级危房全部改造。
5.社会保障兜底。对人均年收入水平仍低于低保标准的,继续享受低保政策,做到“脱贫不脱保”,实现低保兜底。
6.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脱贫。
(四)综合整治农村人居环境
工作目标:2018年,完善“村收集、乡镇转运、县集中处理”模式,集中开展农村垃圾清理整治,实现村庄周边无垃圾积存;引进市场机制,在各县(市)谋划建设垃圾焚烧厂,垃圾处理率达到90%;完成农村改厕10万座;行政村主街道硬化率达到90%以上。[牵头单位:市委农工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城乡规划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农牧局、市文明办、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妇联、各县(市、区)]
1.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清除历史积存垃圾,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和转运体系,抓好垃圾终端处理。
2.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因地制宜选择改厕模式,深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
3.积极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科学确定污水治理方式和技术,梯次推进污水治理,加强污水管控。
4.有效治理村容村貌。推进村庄硬化、绿化、亮化、美化,从根本上改善村容村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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