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县:让基层谈话函询走上正轨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郭建成)近年来,滦县纪委着眼执纪在前、抓早抓小,细化标准、完善制度,推动基层谈话函询走上正轨,着力纠正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2017年以来,14个乡镇(街道)已开展谈话、函询44人次。
标准+程序,增强谈话函询规范性。坚持纪在法前,抓早抓小,细化标准,印发《滦县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开展提醒函询诫勉谈话的实施细则》,明确乡镇(街道)党委和纪委在履行“两个责任”过程中,对党员干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按照管理权限进行谈话提醒;对信访、举报及其他途径反映党员干部执行“六大纪律”方面存在一般性问题、情节较轻微的,或者反映问题笼统的要进行函询,答复函未说明清楚问题的,再采用谈话等形式进行深度了解。
三色卡+三合一,增强谈话函询严肃性。对于通过谈话函询,未发现严重问题,但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谈话函询人及时酌情下发三色预警监督卡,即白色“提醒卡”、黄色“告诫卡”、红色“警示卡”。全县各乡镇(街道)先后下发各类预警监督卡26份。谈话函询结束后,实施“信访调查、工作督查、巡视巡察”三查合一,又发现问题线索的,启动纪律审查程序,对涉嫌违纪的按照程序给予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的在给予纪律处分后立即移送司法机关。
督办+通报,增强谈话函询实效性。滦县纪委第一、第二、第三纪检监察室适时组织专项督办工作,对乡镇(街道)开展谈话函询情况进行督办。各乡镇(街道)将谈话函询相关情况形成完整的材料,列入个人廉政档案的同时反馈给县案件监督管理室。谈话函询结束后,经县纪委领导批准后,向所在乡镇党委书记通报,并要求被谈话函询人在民主生活会上说明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将谈话函询结果与干部使用、考核相结合,强化谈话函询结果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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