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考生坠入“招生陷阱”
许贵元
一年一度的高考结束以后,都会有一批考生没有如愿以偿地“上线”,或由于考分不高被沦为“落榜生”。这不仅对考生本人是一次心灵上的撞击,而且考生家长也大都是愁眉苦脸、唉声叹气、难以言表。无奈之下,有些“落榜生”选择“复读”备战来年的高考;也有一些“落榜生”的家长抱有急切心理,“只要孩子有学上、花多少钱也认可”,结果上当受骗者颇多,不知不觉地坠入了“招生陷阱”,悔之晚矣。
当今,社会上形形色色的骗术骗局无处不在,尤其是“招生陷阱”更是花样繁多。不法分子处心积虑、不择手段地骗取钱财,给“落榜生”和家长“雪上加霜”。常见的是,一些不法分子和“黑中介”合谋伪造“录取通知书”。通过编造虚假招生院校、虚假合作办学的名义,以邮寄虚假录取通知书的方式,蒙骗考生和家长将各种费用打入个人或机构的银行账号;有的谎称能够办理各类“特长生”加分,可以得到“降分优惠”被录取;也有一些社会上的非法机构,冒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名义,专搞所谓现场填报志愿的咨询和辅导,或者利用网络开展咨询和辅导,以收取高额费用,考生和家长一旦听信他们的咨询和辅导,不仅蒙受经济损失,考生还可能被“误导”,失去正常的录取机会;还有的打着“自主招生”、“自由招生”、“定向招生”、“内部招生”的幌子骗取钱财,也有故意混淆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等与普高等教育的区别,待家长付费拿到录取通知书、把孩子送进学校后方知上当受骗。这种现象几乎年年都有,并且媒体都会对种种骗局予以曝光,家长只要平时多留意,就能在遇到“陷阱”时及时认清,加以规避。
针对上述种种骗术和骗局,权威部门三番五次地发出警示,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过程中,“花钱买分”的路子早已堵死,也没有任何人可在高校招生中享有“特权”;除省级招生部门外,任何机构不得组织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高考的所有信息要以官方发布的为准,其他五花八门的信息不要轻易听信。考生和家长,要学习、吃透和把握好国家一系列招生政策和规定,保持清醒头脑和淡定心态。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切不可“病急乱投医”,被那些谎言所欺骗。要采取多种形式,释放“落榜生”的心理压力,家长和亲朋好友们要积极引导和开导抱有“失落感”的考生振作精神,努力找准自己的求学之路和人生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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