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服务保障全市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记者 黄岩)7月4日,服务保障全市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在唐山中院举行。会上通报了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有关情况,并公布8起典型案例。
唐山中院自2016年6月成立环境资源庭以来,坚持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引,认真研判全市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思路和发展方向,在机构专门化、审理机制建设等方面积极探索,取得良好成效:一是创新、构建“三审合一”审判运行模式;二是以审判为核心,贯彻修复性司法理念;三是健全环境司法执法联动机制,形成环境保护合力;四是助推检察公益诉讼,切实担负起保护公益的职责和使命。
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市中院环境资源庭共受理案件384件,其中刑事案件168件,民事案件37件,行政案件179件,公益诉讼案件1件,已审结307件。在民事及公益诉讼案件审理中,尝试对生态环境要素的修复方法,推动土壤、矿产等领域的修复;刑事案件中,推动打击犯罪与环境补偿同步进行,将修复补偿与量刑考量相结合,使刑事处罚与环境修复相互促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为加大对环境资源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监督支持环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加快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唐山中院从全市两级法院近二年审结的环境资源案件中,精选出8起典型案件向社会公布——
刑事案件5件,涉及污染环境罪,非法采矿罪,滥伐林木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民事赔偿案件2件,涉及大气污染侵权责任纠纷、噪声污染侵权责任纠纷;行政案件1件,涉及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
市中院新闻发言人指出,希望通过此次典型案例的发布以案说法,最大程度公开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工作,引导公众树立依法保护环境意识,形成全社会环保氛围,提升我市生态环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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