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号牌上做手脚这些驾驶人栽了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记者 魏伟)长期以来,我市交警部门常态化查处机动车涉牌交通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严格依法予以处罚。近期,交警部门查获多起机动车涉牌违法行为,当事驾驶人均面临严厉处罚。
车牌套上“VIP”司机被记12分
近日,交警五大队民警在唐丰路段治理违法大货车时,突然发现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红色马自达轿车使用“VIP”号牌套将车辆号牌“隐形”。执勤交警立即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检查中,民警掀开号牌套,发现该车车牌号末尾数字是“5”,为当日限行车辆。被问及为何遮挡牌照,该驾驶人称自己并不知情,是朋友的车。随后,民警对其进行了解释:车辆驾驶人有义务保持车辆号牌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驾驶人在车辆上路前有检查号牌和车况的义务,一旦上路行驶,则代表驾驶人默认了车辆状态。因此,当发现遮挡号牌的行为时,驾驶人应对此负责,并不是看当事人在主观上是否故意,被处罚者也只能是驾驶人。在民警的耐心讲解下,该驾驶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愿意接受处罚。
民警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处200元罚款、记12分。
变造号牌“8”变“2”
近日,交警一大队民警在南新道与吉祥路交叉口执勤时,发现一辆由东往西行驶的黑色大众牌小轿车,车牌尾数的数字“2”与旁边的数字有明显的色差。民警立即将车辆拦下进行检查。检查中,民警从该车号牌上揭下了一个写有数字“2”的贴片,露出了号牌原本的尾号“8”。该驾驶人的行为属于变造机动车号牌。民警依法扣留了其车辆。
民警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造机动车号牌的,处2000元罚款、记12分,并处拘留15日。
“酒司机”变造号牌被记24分
近日,丰南交警大队秩序三中队民警在城区丰南一中门前路段设置查处点开展夜查行动时,对过往车辆逐一筛查,发现一辆红色小轿车形迹可疑。民警随即将该车拦下,并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该驾驶人体内的酒精含量为73.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随后,民警对该车进行仔细检查,发现车辆号牌异常,最终在号牌上揭下了一块写有数字“8”的贴片,露出了原来的数字“9”。至于为何变造号牌,该男子称为逃避电子警察的抓拍,把车牌尾号“9”改成了“8”。
民警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变造机动车号牌,面临3000元罚款、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严厉处罚,并将被记24分。
交警部门提醒:驾驶人为了躲避交通监控、逃避交通责任而故意污损、遮挡号牌或不悬挂号牌违法上路,严重干扰了道路交通秩序,且带来了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希望广大驾驶人都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切勿抱有侥幸心理违法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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