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爆胎 巡逻辅警伸援手
交警部门为预防爆胎支招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记者 魏伟)近日,一辆轿车在高速公路上爆胎,无法继续行驶。正在车主愁眉不展之际,巡逻至此的曹妃甸区交警支队唐曹高速交警大队辅警伸出援手。
当日上午,曹妃甸区交警支队唐曹高速交警大队执勤辅警在唐曹高速巡逻时,发现去往曹妃甸方向一辆黑色轿车发生爆胎,无法继续行驶。辅警立即将警车停至车辆后方,开启警示灯并摆放警告标识牌后,上前了解情况。经询问得知,该车轮胎在行驶过程中突然爆胎,驾驶人表示其不经常开车,不会更换轮胎,心急如焚。辅警在车内找到千斤顶等换胎工具,在不影响车辆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帮助车主更换了轮胎。
曹妃甸交警提示,夏季行车要谨防车辆爆胎,以免发生意外。车辆轮胎如果胎压过低或过高,胎面过度磨损接近报废,则容易发生爆裂。车主要经常检查轮胎,消除爆胎隐患;要经常剔除胎面花纹沟槽中的石子或异物,以免轮胎胎冠变形;经常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一定要定期对轮胎进行换位;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应双手握稳方向盘,尽量避免驶过异物,避免高速驶过突然出现的深坑;轮胎应在其使用寿命范围之内使用(轿车轮胎的使用寿命一般在2年至3年),超过使用寿命或已经严重磨损的轮胎应及时更换新胎;炎炎夏日,如果需要长时间停放车辆,最好将车辆停放在阴凉处,避免轮胎曝晒,发生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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