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记者 付卫峥)近日,唐山交警三大队民警在龙泽路与北新道交叉口(西北井岗)早高峰执勤时,查获一名酒后驾车的司机。
据民警介绍,当天执勤时发现一辆小型厢式货车驶入禁行区域(西北井岗早7点至晚19点禁止货车通行),遂将货车截停,在交谈过程中细心的民警闻到驾驶人身上有酒味,立即取出酒精测试仪对该驾驶人进行酒精测试,检测结果显示驾驶人酒精含量63.1mg/100ml,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由于该驾驶人驾驶的是一辆营运厢式货车,按道路交通法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罚款5000元、拘留15日、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据了解,该驾驶人前一天晚上下班后和几个同事一起出去吃饭,喝了一杯白酒、三瓶啤酒,喝到夜里10点左右才回家睡觉,早上醒来认为自己酒醒了没事,于是驾车出工,没想到属于饮酒后驾驶,所以对自已喝酒的行为后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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