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胆忠心除黑恶
——记市公安局法制预审支队预审大队大队长闫飞
环渤海新闻网专稿 (本报记者 卢山 通讯员 蔡玮)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职、精诚团结、通力协作、攻坚克难,取得了显著战果。为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质增效,我市公安法制预审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而作为市公安局法制预审支队预审大队大队长的闫飞,更是身先士卒,勇挑重担,积极配合各办案部门,全力以赴投入到专项斗争中。
源头把关,全力保障
在“10·30专案组”成立初期,闫飞即被调入专案组。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闫飞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对每起案件的卷宗从头到尾仔细进行推敲,制作了一百余页的阅卷笔录,针对每起案件提出补查提纲。
法制预审支队是由法制部门和各警种的预审部门合并而成的单位,用闫飞的话说就是“相当于公安局内部参谋,且专业性很强”。
为了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更加良好的法律服务,闫飞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保障作用,尽心尽力当好上层指挥和办案部门的参谋助手。
在案件的研究中,闫飞认真履行预审部门的责任,多次赶赴省厅、秦皇岛等地办理指定管辖、案件移交事宜,并及时提出侦破意见供办案人员参考。
利用多种形式,收集、剖析典型案例,指导基层执法办案;结合黑恶势力犯罪的特点,配合各相关部门,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严厉打击“涉黑”违法犯罪分子;对法律适用和打击处理方面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为上级决策服务,闫飞用实际行动从源头把关,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全力保障。
随警作战,查漏补缺
“好多人都觉得我们是坐在办公室办公的部门,其实不然,我们是必须要随警作战的,还要做到全程指导,堵塞漏洞。”说起自己的工作,闫飞话里透着骄傲。
在察看抓捕名单时,闫飞发现两名犯罪嫌疑人为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他立即找到办案人员,向其详细讲述了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程序、方式和注意事项,保证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
在案件提请逮捕阶段,他认真研究涉案人员所处地位,在组织中发挥的作用,以及涉及的犯罪事实,确定对以白某为首的28名犯罪嫌疑人以有组织犯罪提请逮捕,最终检察院对上述人员均以有组织犯罪批准逮捕。
随着案件的不断深入,为了保证该案的成功诉讼,他又参与到案件的审讯过程中,与专案组成员一起开展了大量的查漏补缺的案件完善工作。
“如果只在办公室看材料并不能了解侦破过程,不深入其中怎么能给出更好的建议呢?”无论何时,只要工作需要,闫飞总是一如既往地义无反顾。
精准打击,除恶务尽
在案件侦办初期,由于犯罪嫌疑人多为有前科人员,具备一定的反侦察意识,且犯罪地多在海上,相关证据较少,犯罪嫌疑人有一定的侥幸意识,致使审讯工作进展缓慢。闫飞便和办案人员一同制定讯问计划,明确了分化瓦解的方针,最终犯罪嫌疑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闫飞介绍,为了确保把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都办成精品案和铁案,必须做到三个“精准”:
精准把握法律法规,确保所办案件经得起推敲,经得起历史的考验,在法庭上不会被提出质疑,同时也给侦察员提供法律支撑和保障,保证证据扎实可靠;
精准建议,一方面是给侦察员精准建议,让侦察员有的放矢,大量节省警力和物力;另一方面给上层指挥精准建议,便于领导决策;
精准扣押,即办案时与案件相关的物品涉及到扣押查封时,要对物品进行有效甄别,是不是违法所得、证据是什么,要做到依法扣押。
“总而言之,为了真正为民除害,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我们必须坚持精准打击,不枉不纵,除恶务尽。”闫飞朴实的话语中透着无比的坚定。
“国家提出司法体制改革,要以审判为中心,意味着公安部门的侦破工作一切都要有证据支撑,能够让法院根据侦破的结果定案,有法可依、有据可查。我们法制预审部门作为践行司法体制改革的先头部队,更要把这些传给办案部门,让他们在办案过程中也以审判为中心,将黑恶势力一网打尽,为人民安居乐业扫清障碍。”就是这样,闫飞以满腔的赤胆忠心,扫除社会黑恶,为社会的平安稳定无私奉献,为人民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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