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新闻网消息(刘茜 徐静) 随着新一届村居两委班子成员的产生,唐山市路南区民政局着手开展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工作,用以杜绝“关系保”、“人情保”、“优亲厚友”等违规现象,提高低保救助精准度。
近日,路南区民政局出台了《关于做好村(居)两委干部和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待遇备案制度的通知》(路南民字【2018】70号)。文件中明确了需要备案的人员、范围、内容、程序、责任追究五项内容。备案人员包括村(居)两委班子所有成员,具体办理和分管低保受理、审核(包括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审批等事项的区民政部门及乡镇(街办)工作人员;备案对象包括配偶、父母、岳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中正在申请或已享受低保待遇的相关人员;按照“主动申报、零报告、重点核查”的原则进行备案;区民政部门将向所有涉及到本人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的相关部门进行查询、核对,一经查实有隐瞒家庭收入和财产真实情况获得低保待遇的情况,严格追究其相关责任。
目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已组织开展备案工作,民政局将严格落实通知要求,完善低保监管机制,确保我区低保工作兜的准、兜得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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