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发展环境、便企利民
市公安局开滦分局推出10项措施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为进一步优化国企发展环境,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搭建实干创业平台,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公安局统一部署,市公安局开滦分局出台了优化发展环境、便企利民10项新措施。具体为:
1.树立“国企兴,我服务”和“执法为民”服务理念,根据企业和职工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新需求,当好优化环境、服务发展、为民便民的护航员、守卫者。
2.加大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工作力度,在显示屏、橱窗、宣传栏等公开场所张贴或者散发“明白纸”“宣传单”,公开分局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收费(或免费)依据、办事程序、所需资料,切实让办事企业、职工群众心知肚明。
3.对矿区煤炭开采所需爆炸物品审批实行“5+2+X”工作法,公开分局治安部门具体工作人员联系方式,保证爆炸物品购买能够在任何时间、任何时段做到及时审批。
4.对企业申报易制毒审批实行“检查+审批”同步工作法和主管派出所、刑警大队协调联动机制,凡企业明确提出申报事项的,一律由派出所提前介入,检查易制毒存放场所、库存安全是否合法合规,合格后通报刑警大队网上审批,减少企业备查、待审时间。
5.在500平方米及以下聚集场所开业前,消防检查许可实行“初查、告知、无隐患、审批”提前介入法,一次性告知需要提供的审批资料、检查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保证第一时间审批开业。
6.建立主管局长重点工程跟踪服务机制,治安、消防、派出所等单位在企业重点工程审批前做好法律支持,建设中定期上门沟通,了解掌握安保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帮助解决。完善警企联系机制,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对接矿山、社区、学校、医院,对联系单位提供全程服务,定期征询意见建议。
7.对企业新招入大学生、就职员工,提供办理集中户口落户、转移咨询服务;对符合政策规定办理居民暂住证的一律即时办理;对需要公安机关出具证明手续的,依据“减证便民”政策规定和公安部《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最大限度精简出具证明的程序,减少办理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改进服务质量。
8.通过公安警务四级微信群,及时发布公安机关转变职能、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减证便民新举措、新办法,宣传防火、防爆、防范知识,最大限度地让企业、职工群众在第一时间清晰明白政策规定,防止各类问题或事故发生。
9.分局开通监督投诉和“扫黑除恶”举报电话,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法制方面咨询,受理企业投诉和反映黑恶犯罪线索,第一时间核查、侦(督)办,并落实定期回访制度。
10.公开接受企业和职工群众监督,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影响发展环境的,一律从严查处,为服务企业、服务职工群众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刘长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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