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
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
暨空气质量“退出后十”工作目标责任状
路北区
依据《唐山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暨空气质量“退出后十”工作方案》,市委、市政府与路北区委、区政府签订目标责任状如下:
工作目标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对2018年10月18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全部按期整改到位;同时深化督察整改成果,不断建立健全生态环保长效机制,压实生态环保责任,以生态环保的硬约束倒逼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实现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环境空气质量“退出后十”。到2020年,PM2.5平均浓度达到49μg/m3,综合指数控制在4.9左右,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5%,确保退出全省空气质量排名后20位。
路北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暨“退出后十”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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