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基础知识问答(十一)
37.问:我省开展数据审核与汇总的时间节点是什么?
答:县级普查机构组织开展数据审核与汇总,上报市级普查机构,2018年11月底前完成;
市级普查机构组织对各县级普查数据开展数据审核与汇总,上报省级普查机构,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省级普查机构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普查数据进行审核、汇总上报,2019年1月底完成。
38.问:普查数据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怎么办?
答: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污染源普查数据的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有关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在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内重新进行污染源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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