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法学会、唐山市法宣办开展“唐山市十大案(事)件”征集评选活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理念,更好更主动地服务法治唐山建设,唐山市法学会、唐山市法宣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唐山市十大案(事)件”稿件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旨
展示党的十九大以后我市法治建设成果,在全社会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强化广大市民对法治宣传教育的认同感和参与度,提升法治宣传效果,树立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维权靠法的法治信仰。
二、稿件要求
1.文章结构为案件、事件+评价、分析,包括已经判决生效的刑事、民事、行政、经济等案件,非诉讼的经济、民事纠纷,仲裁案件等。
2.案(事)件必须是发生在2018年度的真实案例,具有以案释法、以事释法的典型性。
3.稿件必须为原创,以单位或个人名义投稿均可。稿件末尾须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联系方式。
4.稿件字数2000字左右,电子版,电子邮箱fx0315@126.com。
5.投稿截止时间为见报之日起至2019年1月31日。
6.联系人:唐山市法学会联络部徐昊楠
联系电话:2803356、15030535982
三、评选及公布方法
唐山市法学会、唐山市法宣办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评选出具有典型性的十大案(事)件文章,通过《唐山劳动日报》等媒体发表。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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