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2018年“十项重点工作”11月、12月情况通报
一、“十项重点工作”11月份进展情况
“十项重点工作”11月份工作任务总计118项〔计划任务116项,新增任务3项,取消任务1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7项、“一港双城”(城镇化)工作45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12项、建设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工作9项、推进海洋经济和临港产业发展工作3项、科技创新与新兴产业发展工作7项、民生事业工作11项、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工作7+2-1项、人才工作11项、重大项目推进工作4+1项〕,全部为完成。
按照《唐山市2018年度“十项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评排名办法》,对“十项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1月份工作情况进行考评排名,名次由高到低是:“一港双城”(城镇化)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人才工作、建设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工作、重大项目推进工作、民生事业工作、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工作、科技创新工作、推进海洋经济和临港产业发展工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兴产业工作。其中,科技创新工作与新兴产业工作分开排名。
二、“十项重点工作”12月份进展情况
“十项重点工作”12月份工作任务总计130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项、“一港双城”(城镇化)工作43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16项、建设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工作8项、推进海洋经济和临港产业发展工作4项、科技创新与新兴产业发展工作6项、民生事业工作9项、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工作9项、人才工作9项、重大项目推进工作6项〕,其中完成128项,未完成2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完成率98.5%。
按照《唐山市2018年度“十项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评排名办法》,对“十项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2月份工作情况进行考评排名,名次由高到低是:“一港双城”(城镇化)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人才工作、建设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工作、重大项目推进工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工作、民生事业工作、科技创新工作、推进海洋经济和临港产业发展工作、新兴产业工作。其中,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工作和民生事业工作并列第七,科技创新工作与新兴产业工作分开排名。
三、下步工作
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会议精神。要把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成为谋划2019年度工作任务的指导和基本遵循;要把“十项重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的重要载体,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分工,明确完成时限,制定落实措施,推动“十项重点工作”在2019年实现新突破。
谋划好2019年度重点工作。各十项重点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总结2018年工作,针对工作中的问题、短板,科学调整工作方法、措施;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单位,要根据2019年度十项重点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实际,研究确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目标、工作举措和保障措施,为全年各项工作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抓好一月份重点工作落实。各十项重点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对照年初制定的一月份工作任务清单,逐项制定落实措施,按照既定的时间表、路线图扎实推进,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实现首月开门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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