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出首张《家庭暴力告诫书》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记者 晓悦)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而是一种侵犯人权、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近日,唐山市开出了首张《家庭暴力告诫书》。
在海港开发区工作的齐女士因长期遭受丈夫的家庭暴力,找到海港开发区妇联寻求帮助。由于齐女士在海港开发区举目无亲,妇联工作人员便第一时间将她安排在位于居委会的家暴庇护所内居住。这处家暴庇护所紧邻派出所并设有保安24小时值班保护,让对家暴有着心理阴影的齐女士感受到了安全。
在两次现场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海港开发区妇联联合派出所分头收集齐女士丈夫实施家暴的证据,并于1月11日对她的丈夫下达了唐山市首张《家庭暴力告诫书》。1月21日,他正式接到法院传票,案件将择日开庭。
齐女士本想携带随身物品去一个丈夫找不到的地方逃避,经过妇联工作人员的耐心劝说后,她决定直面现实,无论将来是否与丈夫继续生活,都将以勇敢、积极的态度面对生活。据齐女士反映,《家庭暴力告诫书》下达后,丈夫对她的态度已经发生了改变,她希望其他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也能勇敢地说“不”。
据悉,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的一大亮点是,只要遭受了家暴,或者受到了家暴威胁,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简单来说,就是遭受家暴者可以申请法院下令,禁止对方再次施暴或者骚扰申请人和亲人,还可以要求施暴者搬出住所。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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