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市长特别奖开始申报推荐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记者 王昊)3月18日上午,记者从我市召开的第三届市长特别奖选拔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本届市长特别奖申报推荐工作于3月18日起至4月2日结束,凡是在我市辖区内创业创新的人才或人才团队,只要符合选拔原则和选拔条件,均可按照属地或行政隶属关系向市长特别奖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申报。
本届市长特别奖在选拔过程中将坚持“四个突出”。一是突出鲜明导向。聚焦高质量发展和2018年市“十项重点工作”,选拔为“三个努力建成”和“两个率先”作出“特别贡献”的人才(团队)。二是突出社会贡献。重点考核综合实力、所创利税、产品研发、履行社会责任等,突出培育新动能,突出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新增量支撑,突出高新技术、新兴产业聚集对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的新成果。三是突出激励作用。所创业绩在全市同领域、同行业领先,或取得国家级荣誉称号,选拔对象向重点项目、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基层一线倾斜,重点激励这些领域的人才(团队)多作贡献。四是突出群众公认。采取单位推荐、社会推选、专家评审、领导小组审定程序产生,坚持业内服气、社会认可、优中选优,体现综合性、示范性、带动性。同时,原则上,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不以个人名义参评,党政领导干部不参评,已获市长特别奖人才(团队)不重复参评。
本届市长特别奖的评选工作,在全面借鉴前两届经验的基础上,围绕我市建设发展实际,对选拔原则、选拔条件进行了修订完善。与以往相比,进一步强化了实现“三个努力建成”和“两个率先”的使命担当,更加注重与唐山高质量发展需要相契合,强调在实施“四项战略”、打好“五场硬仗”和推进“十项重点工作”进程中的业绩贡献。
为确保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本届市长特别奖从选拔组织领导、过程监督和责任追究方面也作了详细的考虑。专门成立了市长特别奖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丁绣峰市长亲自担任,副组长由分管人才、宣传、人社等工作的市领导担任,成员由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充分体现选拔工作的严肃性。坚持纪检监察部门全程介入、全程留痕,全程接受社会监督。设立社会推选环节,突出社会公众参与度,本身就充分体现着社会监督。在责任追究方面,对申报人才(团队),发现剽窃、侵夺他人成果,或者以提供虚假数据、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奖励的,撤销奖励,追回奖金,并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对推荐单位,发现为个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协助他人骗取奖励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严肃处理。对参与选拔的工作人员,发现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坚决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市长特别奖是市委、市政府于2017年设立的一个综合性人才奖项,是实施“凤凰英才计划”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一项重要举措,重点选拔奖励在唐山加快实现“三个努力建成”“两个率先”目标进程中,为产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突破、社会建设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或人才团队。这是我市授予为唐山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人才的最高荣誉。截至目前,市长特别奖已连续选拔两届,共评选特别奖23名,进一步活跃了我市人才资源,激发了更多优秀人才(团队)踊跃创业创新、助力转型升级的热情,“四两拨千斤”的带动示范作用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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