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07 7:32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唐山晚报

我是烈士的女儿, 我与共和国同龄

全家福
李廷华悉心照料母亲
李廷华近照
大学期间留影
幸福一家人
李振刚烈士证明书
烈士遗族通知书
优抚证
1987年李廷华在水泥机械厂的工作照
与同学游览祖国大好河山

  我叫李廷华,与共和国同龄,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原籍河北省昌黎县刘台庄乡大葛庄村,现居住在唐山市路北区河北里第一社区。我退休前是唐山水泥机械厂职工,曾任档案处管理员、工程师。1996年退休,一直在陪伴照料老母亲,如今母亲已年逾九旬。

  我的父亲李振刚和母亲周春兰于1948年11月结婚,时值解放战争关键时刻,为解放全中国,父亲李振刚新婚仅5天就参军入伍。1948年11月29日,平津战役打响,父亲在战场上冲锋陷阵,奋勇杀敌。12月4日在解放密云的战斗中不幸壮烈牺牲,永远离开了新婚的妻子和未曾谋面的女儿。事后,有关部门给我家发放了烈士牺牲通知书及抚恤金22公斤小米。

  父亲的牺牲,没有打垮坚强的母亲,22岁的母亲毅然担起了养育女儿的重任。母亲经常教导我,要继承父亲遗志,好好学习,长大后报效祖国。国家没有忘记我们母女,党和政府给了我们无微不至的照顾。从上小学开始,烈士子女上学所有费用全免,还享受助学金,更激发了我的学习热情,我立志做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不辜负党和国家的期望。

  1972年我考入河北林业专科学校,毕业后分配到河北省昌黎县林业局所属林业机械化林场工作,任林业技术员,负责播种、育苗、绿化造林工作。一年四季搞植树造林,我把自己宝贵的青春,无私地奉献给了祖国的绿化造林事业。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当年我参加建设的南戴河人工造林,现在景色宜人,已成为国家4A级景点。

  1976年6月,我与唐山汽车制造厂的赵建夫建立了幸福家庭,并从昌黎县林业局调到唐山水泥机械厂工作。先在厂子弟学校任教,后被安排到厂档案处任管理员。因工作表现出色,1996年3月我被评为“唐山市档案系统先进工作者”。

  我和共和国同龄,耳闻目睹了祖国的发展历程。随着国家的繁荣强大,我们的家庭生活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住房由过去的小平房、简易房,到现在敞亮的楼房,生活质量大幅度提高。党和政府对烈士家属的待遇逐年提高。此时,我可以欣慰地告诉父亲:您的血没有白流,您的愿望已经实现了!我和母亲无比幸福,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

编辑: 杜雨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