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记者魏伟) 前一晚4两白酒、1瓶啤酒下肚,次日早“的哥”驾出租车上路被市公安交警支队二大队查获。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哥”不仅被依法处以5000元罚款,还被拘留15日,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当日早,交警二大队民警在卫国路与北新道交叉口北侧开展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查处行动。7时40分许,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出租车引起了交警的注意,该车驾驶人满脸通红,来到近前,还能闻到阵阵酒气。
“喝酒了吧?”交警询问。“昨晚上喝了4两白酒,一瓶啤酒,我弟出门去东北,我们家里聚会喝了点。”“的哥”回答说。
随后,该驾驶人被带至交警岗亭接受酒精检测。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61.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民警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驾驶人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应处5000元罚款,拘留15日,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