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16 16:13 | 环渤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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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工会系统将在全市开展职工困难帮扶防贫工作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记者 韩冬 通讯员 陈东宁)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按照全总推进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目标要求,市总工会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河北省职工困难帮扶防贫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工会精准帮扶工作,在确保全国级建档的困难职工高质量解困脱困基础上,把非持续稳定脱困职工家庭、非贫困低收入职工家庭列为防贫对象,纳入帮扶范围,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实施分类帮扶、因困帮扶,防止脱困职工家庭返贫和非贫困低收入职工家庭因困致贫,形成困难职工解困脱困、防止返贫致贫相衔接的梯度帮扶格局。河北省总工会印发了《河北省职工困难帮扶防贫实施办法(试行)》。目前,市总工会已经对各县(市)区工会和市直属企业工会工作人员进行了前期培训工作,现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河北省职工困难帮扶防贫认定和审核工作。

  据悉,此次职工困难帮扶防贫认定范围为:从全国级困难职工中脱困退出,但仍然缺乏持续稳定脱困能力的职工家庭;超出全国级困难职工建档条件,家庭人均收入未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3倍(含),由于本人或家庭成员患病、子女上学、残疾、遭受火灾等突发事件、遭遇意外伤害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户籍在农村、加入工会组织、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含)以上劳动合同的农民工,且符合本条前两款规定条件之一的。其收入核定按务工地标准计算。

  审核审批程序为由职工本人自愿向所在单位基层工会提出书面申请,书面声明家庭收入等信息,并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再由基层工会派工作人员开展入户调查,对职工的家庭成员、收入、健康情况以及实际生活情况及申请的帮扶事项等进行实地核实。后经单位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基层工会将《河北省工会职工困难帮扶防贫申请表》《河北省工会职工困难帮扶防贫审批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按工会隶属关系报上一级工会初步审核。通过审核的,呈报市、县级工会审查审批。

编辑: 罗旭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