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05 11:17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滦南公安局

警服可别随便穿!唐山一男子又栽了……

  11月4日,滦南县公安局巡警特警大队民警在巡逻过程中,迅速查处一起非法持有、使用警用标志制式服装案,抓获违法嫌疑人1名。

  11月4日14时许,滦南县公安局巡警特警大队队员执行日常巡逻任务,巡逻至倴城镇金匠世家门口时,发现1名身着警服佩戴特警臂章的男子。经盘问,该人不能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和警官证,于是民警将其传唤至滦南县公安局巡警特警大队进行调查。经调查,嫌疑人(王某,男,21岁,滦南县人)所穿警服及警用标志是自己从唐山某劳保用品店购买所得。

  据了解,2018年11月,王某曾谎称自己是滦南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警察,从电动车行赊走一辆价值2500元的电动车。几天后,电动车行老板意识到被骗,遂到公安局报案。民警通过身份信息核对,全面摸排、巡控,将其抓获,王某因诈骗曾被判刑。今年9月,王某刚刑满释放却不知悔改,又非法身着巡特警服装时被发现。  

  目前,相关警服及警用标志已被依法收缴,违法嫌疑人王某因非法持有、使用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被依法行政拘留十五日。

编辑: 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