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张艳春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0年1月21日唐山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唐山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张艳春辞去唐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和唐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报唐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