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12 8:21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唐山劳动日报

唐山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唐山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为充分开发空中云水资源,缓解旱情,补充地下水,改善生态环境,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唐山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将根据天气条件在我市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依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发布如下公告:

  1.作业期限: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

  2.作业地点和时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人员根据作业条件将在空军空管部门批复的作业点和空域时间内进行人工增雨作业。

  3.实施作业时,严禁无关人员围观,以防发生意外。

  4.各作业区域如发现未炸火箭及弹头,为了您及他人的人身安全千万不要自行拆卸和处理,要及时与当地公安派出所或县人影办联系,以便妥善处理。因自行处理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唐山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联系电话:0315-2019212,值班电话:0315-2020100)。

  特此公告

唐山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2020年3月12日

编辑: 杜雨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