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南区公安局
关于清明节期间严防火灾、禁燃禁放的通告
为严防清明期间火灾及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行文明、节俭、安全的现代祭祖新风。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丰南区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对违反通告私自燃放烟花爆竹的,一经发现,公安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安全祭祀、文明祭祀。广大群众应牢固树立“防火第一”的意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摒弃烧纸钱、燃香烛、放爆竹等明火祭祀方式,提倡以献花、植树、网上祭扫等文明环保的方式寄托哀思。对因明火祭祀造成火灾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呼吁广大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共青团员要身先士卒,做先行者和带头人,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自觉以文明安全形式进行祭扫。
四、对无视法律法规、拒不听从劝阻,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严厉处罚。未成年人、精神障碍患者等违反本通告的,依法追究其监护人责任。
五、广大人民群众均有权劝阻、制止或可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10。
特此通告
唐山市丰南区公安局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