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13 17:20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唐山+”客户端

唐山交警开始深度治理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视频拍摄:记者 吕钊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记者 魏伟)为不断提升城市文明交通管理水平,构建畅通安全、群众满意的交通环境,唐山市公安交警支队在市中心区范围内开展创建文明城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持续加大对路口交通秩序的治理力度,尤其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展开深度治理。

  4月13日早,记者来到北新道与学院路交叉口,看到交警二大队民警正在非机动车、人行道停止线旁展开疏导,劝导越线等候的交通参与者,并对违法者依法予以处罚。8时20分许,一男子骑着共享电单车由西向东在信号灯为红灯的情况下,经机动车道横穿路口。民警随即将其拦下。该男子停下后表示着急上班,也知道了自己存在的问题。民警对其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并对其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和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罚。时隔不久,有一名骑共享电单车的男子和一名骑自行车的老者在红灯的情况下,由北向南横穿路口。民警将二人拦下,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记者从交警支队了解到,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整治中,重点查处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不服从交警指挥、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逆向行驶、越线停车;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跨越道路隔离设施、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不在人行道内行走,以及其他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的非机动车、行人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共享单车乱停乱放问题。

  交警部门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对以吵闹谩骂等方式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当事人予以处罚。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者进行记录,并录入相关系统,属屡次、多次违法的,通过组织观看宣传片、撰写交通法规、协助民警执勤等方式加强教育管理。对能够确认单位人员违法的,实行抄告制度,单位人员违法较多、集中的,深入单位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对共享单车乱停乱放,影响交通安全的,首先约谈共享单车企业,改善停车秩序,不听劝阻的立即清理查扣,依法处理。此外,交警部门将不定期组织开展集中统一行动,上街治理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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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标准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实施处罚。

  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罚款10元;

  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罚款30元;

  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罚款10元;

  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罚款30元;

  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罚款5元;

  行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罚款30元;

  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罚款5元;

  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的,罚款5元;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罚款20元。

编辑: 罗旭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