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15 11:31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迁西教育

迁西县发布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办法

  迁西县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办法

  迁西县教育局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0〕3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办学模式改革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的通知》(冀教基〔2020〕4号)《唐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制定了我县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办法,经县政府批准通过。

  一、义务教育学校服务范围

  迁西县实验小学服务区

  丰苑里(丰苑里社区所属东湖湾和百合花园除外)、泰和里社区的常住人口子女;

  迁西县第二实验小学服务区

  国兴里、秀峰里社区和沙岭子村、白堡店村、杨房村的常住人口子女;

  迁西县第三实验小学服务区

  新立庄村和清泉里、水源里、山庄里(所属景忠街以南桃源街以北)社区的常住人口子女;

  迁西县第四小学服务区

  台头村、城西峪村和丰泽社区的常住人口子女;

  迁西县第五小学服务区

  西庄、南庄、赵庄子、北观、下寺、红石峪、南观、东岭、西岭等9个村(3-6年级),民康里、山庄里(所属桃源街以南)社区的常住人口子女。

  根据上级“小学阶段低年级学生就近入学不提倡寄宿”的要求,今年暑假第四小学和第五小学将继续不安排低年级学生住宿,南观、南庄村常住人口子女在南观教学点就读,北观、赵庄子、下寺、红石峪村常住人口子女在北观教学点就读,西庄村常住人口子女在西庄教学点就读,救驾岭、余丰岭两村的常住人口子女在逸夫小学就读);

  迁西县第六小学服务区

  滨河社区(不含白堡店村)、沙岭沟村的常住人口子女;

  迁西县第四中学小学部服务区

  龙王庙村、郭沟村、盛泰家园、龙兴家园、丰苑里社区所属东湖湾和百合花园的常住人口子女;

  迁西县照燕洲小学服务区

  照燕洲村的常住人口子女及持有居住证(居住登记证明)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屯营小学服务区

  三屯营城内八个村,至山庄村,下峪小学、彭庄小学和贾庄子小学三所学校服务区内常住人口的3-6年级子女;

  迁西县第三中学服务区

  兴城镇(白堡店村除外)、丰苑里(所属东湖湾和百合花园除外)、泰和里、民康里、山庄里、丰泽社区、清泉里、水源里、秀峰里、滨河社区(所属沙河北街以北除外)、国兴里社区(所属沙河北街以北、金桥首郡、杨房除外)的常住人口子女。

  迁西县第四中学初中部服务区

  旧城乡、白堡店村、杨房村、盛泰家园、龙兴家园、滨河社区所属沙河北街以北、国兴里社区所属金桥首郡及沙河北街以北、丰苑里社区所属东湖湾和百合花园的常住人口子女。

  持有居住证(居住登记证明)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在居住地所属服务区中学就读。县域内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小学有极特殊情况需跟随父母就读的,按其租住地距学校远近,安排到兴城镇大黑汀小学或西河南寨小学就读;

  韩庄中学服务区

  东荒峪镇、渔户寨乡常住人口子女;

  奇石学校面向全县招生

  其它乡镇学生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二、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片内生认定原则

  合法有效的迁西县户籍和房产是认定服务区片学校的基本依据。学生服务区片学校的认定,坚持学生户籍所在地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户籍所在地相统一、学生户籍所在地与父母为房产所有人和户主的实际常住地相统一的“两统一”原则。片内生的认定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符合“两统一”原则的

  安排在所属服务区片内学校就读。

  因原居住小区拆迁改造而在外租房居住或投亲靠友的

  凭拆迁协议和临时居住地居(村)委会居住证明,可以在原住址所属服务区片学校和临时居住地所属服务区片学校任选其一就读,回迁后必须回原居住地所属服务区片内学校就读。因班额等原因服务区片内学校确实不能接收的,由教育局统筹协调安排到相对较近学校就读。

  达不到“两统一”原则的

  在服务区片所属学校尚余学位的前提下,先以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名下有合法房产(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产权为100%)作为确定区片内学校的首要依据。如果所余学位不足,则以购房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学位,额满为止。其他未被录取的儿童、少年,如果城区其他学校尚有空余学位,由县教育局调剂到其它学校;如果城区其它学校没有空余学位,则安排至县城周边学校(大黑汀小学、河南寨小学、旧城小学、新庄子乡中、韩庄中学)就读或回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没有合法房产的(户籍迁入学校服务区时间为2020年5月1日前)

  在所属学校招收完符合上述(一)(二)(三)条件的学生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以学生及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移时间排序先后安排入学,额满为止。其余不能入学的儿童、少年,安排到县城周边学校(大黑汀小学、河南寨小学、旧城小学、新庄子乡中、韩庄中学)就读或回学生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产权房所在地学校就读。

  随迁子女入学

  按照省教育厅及市教育局有关规定要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以合法有效的居住证、父母务工单位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法定监护人在县级及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领取的《就业创业证》、户籍证明为入学条件。今年,县教育局根据县城各学校学位情况,为随迁子女小学安排就读学校为迁西县照燕洲小学,初中在居住地所属服务区中学就读。

  “凤凰英才计划”引进人才适龄子女入学

  携凤凰英才卡按照唐教基〔2018〕22号文件执行,到教育局办理入学手续,优先安排入学;来唐投资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入学工作按照唐教基〔2018〕21号文件执行,符合迁西招商引资条件及重点项目投资管理团队人员的适龄子女,出具迁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开具的证明到教育局办理入学手续,优先安排入学。

  以上原则适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招生入学和义务教育阶段其它年级学生转学。

  各校在招生工作中要严格把好政策关,严禁招收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对服务区的新生生源要进行入户调查,入户调查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各校录取的新生名单,要通过校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布。要认真做好新生建档工作,全面核实实际常住地房屋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交款正式票据、交房手续单据等材料、户籍证明、居住证(居住登记证明)、务工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等原始材料,复印件留存备案,做到一生一档,县局将对各校招生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三、招生入学工作组织实施

  小学招生入学

  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国办小学招生时间以向社会发布日期为准,各乡镇小学招生时间由乡镇教育办安排。小学入学年龄继续保持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适龄儿童须按划片方案入学,各校不得接收片外和不足龄儿童入学。

  初中招生入学

  今年如果疫情防控形势允许将继续进行小学毕业质量检测,检测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检测时间以局发通知为准,检测在县教育局指导下由毕业学校命题、组织,县教育局采取抽查方式对各校命题进行监控。2020年7月1日前各国办校(乡镇教育办)将小升初学生花名册(含电子版)报县局教育科。学籍卡由小学毕业学校组织专人从学籍系统里打印,学生到所属服务区中学报到时要携带学籍卡,录取后作为学籍管理资料存档。县第四中学初中招生可以和小学招生一起安排。县第三中学招生时间以向社会发布日期为准,其他初级中学由学校自行安排招生时间,但不得在小学毕业前组织招生。招生名单确定后,各初中校将录取花名册(一式两份)、学籍卡报县局教育科,无学籍卡不予注册,县局审核无误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必须在开学前15天内发到学生或其家长手中。各校录取的新生名单,要通过校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布。

  特教学校招生入学及残疾儿童入学

  特教学校招生入学和普通中小学同步进行,残疾儿童的入学年龄与普通儿童相同,特殊情况可以适当放宽。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和普通学校接收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纳入义务教育发展规划,切实保证残疾儿童、少年按时入学。

  普通中小学应当依法接收本校服务范围内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特教学校要做好对随班就读学生的学习指导工作。在有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班级的课堂教学中,教师要处理好普通学生与残疾学生的关系,应当以集体教学为主,并要对残疾学生加强个别辅导。县特教学校按照“全覆盖”的原则,采取“一人一案”的方式,为到校学习困难的重度或多重残疾儿童、少年通过选派责任教师、远程网络教育、制作教学材料等多种途径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工作,最大程度地满足我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多样化的特殊教育需求。

  随迁子女入学

  建立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制度,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以下基本证明材料:一是合法有效的居住证;二是父母务工单位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三是户籍证明。

  积极贯彻落实城镇化建设、户籍制度改革、人才引进以及优化营商环境等政策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妥善做好农业转移人口、“凤凰英才计划”引进人才以及来迁西投资人员等群体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严格义务教育学校收费管理,公办和民办学校均不得向随迁子女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学校要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促进随迁子女融入学校和城镇生活。

  农村留守儿童入学

  实施“三个优先保障”,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基本教育服务。积极配合民政、公安等部门,做好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要及时、合理安排返乡流浪儿童入学。

  现役军人子女入学

  要高度重视现役军人子女入学工作,加强协调沟通,提前做好摸底调查,纳入统一划片方案,确保所有现役军人子女全部顺利入学。对情况特殊的现役军人子女要开辟绿色通道,给予特殊关照。

  要落实好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

  要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不折不扣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救治一线医护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我县中小学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护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开辟绿色通道,优先予以安排。

  四、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的组织管理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招生工作与公办学校同步开展。招生工作开始前,民办学校要提前申报招生计划、招生方案等内容,由县教育局依据有关规定及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结合全县教育资源情况予以审定,并向社会公布。县教育局充分利用学籍管理系统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在学籍系统中设置招生计划数,确保招生计划刚性执行。

  民办学校招生范围

  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在优先满足我县入学需求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可以在我县县域以外招生,但一般不超出唐山市域范围。民办学校招生范围内的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和依法取得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均可报名。

  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管理

  民办学校不得借公办学校名义招生,不得故意混淆与公办学校关系,模糊办学主体,进行虚假宣传误导学生和家长。县教育局对违规共用教育教学设施、混合招生、混合编班、公办教师长期在民办学校任教等行为要坚决予以限期整改,为深化民办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创造良好条件。

  五、规范招生入学行为的几项规定

  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各义务教育学校要认真落实中共唐山市教育局党组《唐山市中小学违规招生行为暨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唐教党〔2019〕1号)要求,以初中学校违规招生为重点,深入开展义务教育阶段违规招生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打好“组合拳”,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不得提前招生,不得组织入学考试,不得招收片外生和小公寓学生,切实维护招生秩序和教育公平。今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验证工作,县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拆迁办将协助学校进行证件、票据审核,对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严格控制班容量

  严格落实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各项工作规定,确保2020年秋季学期全县小学、初中起始年级不再新增50人以上班额班级,其他年级通过扩班等形式扎实推进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工作取得更大进展,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全部消除大班额。

  加强学籍管理

  充分利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加大监管力度,严禁各类义务教育学校违规招收“借读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问题;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初中学校不得接收无学籍学生。

  加强新生分班管理

  各初中学校新生分班工作应在县局监督指导下完成。分班一般应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办法进行,不得以学生各类成绩作为分班的依据,严禁出现各种形式的“快慢班” “重点班”。要均衡配置师资,合理组建班级教学团队,确定班级师生组合时应遵循随机原则,确保教学团队水平大体相当。分班结果应加盖教育主管部门公章,在学校显著位置张贴公示,学生毕业前学校不得擅自调整。

  加大违规招生整治力度

  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各义务教育学校要继续围绕提前招生、考试招生、择校乱收费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违规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违规的公办学校,由县局责令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对违规的民办学校,由县局监督整改,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违规参与招生的校外培训机构,由县局责令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列入“黑名单”、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违规违纪的个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对校长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直至撤职或者解除聘用关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编辑: 申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