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5 11:29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唐山晚报

路南区人民检察院对一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路南区人民检察院对一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赵娜)为更好地“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使其顺利回归家庭,重返社会,5月14日下午,路南区人民检察院对一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举行不起诉宣告教育仪式。

  据悉,这名未成年人因涉嫌盗窃罪由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收到案件后,经过认真审查案件相关证据材料、提讯以及一系列社会调查等工作后,认为该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认罚,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具备社会帮教条件。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路南区人民检察院对该未成年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宣告会上,检察官对被不起诉人进行了教育,希望其能够深刻反思,吸取教训,走好自己今后的人生道路。被不起诉人表示一定会认真悔过,今后遵纪守法,更好地服务社会,同时也表达了自己想重新回到学校读书,习得一技之长的愿望。

  5月19日上午,被不起诉人和母亲来到路南区人民检察院,送上锦旗,感谢检察机关给予被不起诉人改过自新的机会,使其重新回归正常的人生道路。

  目前,路南区人民检察院正在积极联系学校,争取早日帮助被不起诉人重返校园。同时,该院也将对被不起诉人开展一系列帮教活动,助其能够顺利回归社会,健康成长。

  据了解,路南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成立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组建专门未检团队,全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打造未检工作新品牌。

 

编辑: 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