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8 22:26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丰南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方案公布!丰南加强重型柴油车污染治理

丰南区重型柴油专项作业车辆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为防治机动车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丰南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按照《河北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和《唐山市重型柴油车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唐生态环保领办[2020]45号)的要求,贯彻落实《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深入实施重型柴油专项作业车辆排放污染物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保障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全区具备治理条件的国三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专项作业车辆(以下简称“专项车辆”),包括:工程抢险车、洒水车、拖车、吸污车、水泥泵车、起重车等专项车辆进行深度治理,实现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不具备治理条件的按期完成淘汰。

  二、工作职责

  (一)各镇(乡)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组织实施所属辖区专项车辆的深度治理工作,以电话联系、实地走访等方式对接车主,做好政策宣传,督促有治理意愿的车主到确定的汽车修理厂进行安装治理设备;各有关单位及国有企业车辆管理部门,针对本单位所属专项车辆安排专人推进治理工作。

  (二)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深度治理前的专项车辆排放阶段确认、车辆评估,治理后的验收,接收车辆上传数据,并配合专项车辆治理厂家开展治理设备安装工作。交通运输、公安、生态环境部门共同负责对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辆严格定期检验;公安交管部门负责会同生态环境、交通运输部门制定完成深度治理车辆的便利通行政策。

  三、工作要求

  (一)重点推进,分步实施。

  对丰南区具备治理条件的424辆国三阶段专项车辆进行深度治理,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成功上传在线监控数据。按照先公后私原则,7月15日前,各镇(乡)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有关单位及国有企业,完成清单中所属单位的67辆专项车的治理改造任务(附件2);7月底前,完成其余所属私营企业和个人的357辆专项车的治理改造任务(附件3)。

  (二)深入细致,扎实推进。

  各镇(乡)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及国有企业要高度重视,依据车辆信息清单做好与车主对接工作,讲明政策要求,引导车主积极主动进行治理改造。对不具备治理条件或车主无意愿治理的车辆,予以淘汰,并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注销证明存档上报。

  (三)强化管控,严厉查处。

  未按要求进行治理或治理不达标的专项车辆,纳入公安电子警察违法抓拍和重点用车单位门禁视频监控系统“黑名单”,严格车辆检验标准和程序,加强对未按要求治理的专项车辆检验过程溯源检查,严格执行柴油车限行政策,充分发挥遥感黑烟抓拍系统作用。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超标排放、违规使用等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已经完成治理并验收合格且能稳定运行的车辆,2022年底前不受全市高排放车辆管控限制。

  (四)加强联系,强化沟通。

  此项工作已纳入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考核重点事项,各各镇(乡)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及国有企业,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每周上报专项车辆治理进度,工作联系人回执(附件1)发往邮箱fnhbjdc@163.com。

  治理厂家:武汉洛特福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工程师:朱广志

  联系电话:18166857589

  安装设备厂家:唐山市华运铁路交通器材有限公司汽车销售服务分公司

  地址:唐山市丰南区朝阳大街37号

  联系人:薄俊学

  联系电话:13931594111

  附件:

  1.工作联系人回执

  2.丰南区所属各镇(乡)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有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三及以下专项作业车信息清单

  3.私营企业及个人所属国三及以下专项作业车信息清单

编辑: 侯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