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市民朋友们的一封信
广大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
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是文明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积极倡导文明新风,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当前,我市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安交警部门正在组织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城市交通不文明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请您和我们一起参与到城市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中来,做一个文明的交通参与者,共同创造和维护文明交通秩序。为此,我们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行人
1、行人要遵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
2、行人要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要靠路边行走;行人横过道路时,要走人行横道,并要按照行人交通信号指挥通行,不斜穿、跨越、倚坐隔离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
二、非机动车
1、非机动车要各行其道,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路段,靠右行驶;通过路口时做到停车不越线,不闯信号灯。
2、非机动车横过机动车道,不抢行猛拐,不逆向行驶;转弯时要提前伸手示意,注意避让。
三、机动车
1、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要保持安全车速、安全距离。
2、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3、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要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要停车让行。
4、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行驶缓慢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广大市民朋友们,城市文明交通“人人是形象、人人有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用点滴行动共同营造我市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为建设文明遵化贡献自己的力量!
城市交通环境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
公安交警在进行交通秩序整治的同时
更是需要我们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共同努力
让我们携起手来
用点滴行动共同营造我市
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
道路交通环境!